兩岸官方報告洩底/簽ECFA 台灣得不償失

中國佔盡便宜 還要求我撤相關限制

〔記者高嘉和、羅添斌、李宜儒/台北報導〕中國當局對於與我國簽定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態度轉守為攻,由中國商務部公布研究報告,提出中方的評估數據。值得注意的是,比對中方和我經濟部稍早的評估報告,中國簽署ECFA的受益金額是台灣的四倍,一旦簽署,中國顯將佔盡台灣的便宜。

中方報告指稱,兩岸簽署ECFA,可因關稅減讓為中國帶來國內生產毛額(GDP)約○.六三%的增長,換算金額約兩百七十餘億美元;

至於我經濟部委託中經院的評估報告認為,ECFA可為我國GDP帶來一.七二%的成長,換算僅約為六十九億美元。

中方所得等於是台W的四倍,倘若再考慮台灣因ECFA帶來的關廠、失業等衝擊,台灣最後必將得不償失。

中方報告並針對簽署ECFA提出四項建議,包括逐步有序推進ECFA、儘快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兼顧雙方利益,實現互利共贏及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等。

此外,中國商務部報告還另藏暗招,指稱中國部分商品輸台受限、赴台投資受限、台灣不開放高端產業到中國投資等,都不利兩岸簽署協議的順利進行。此一說法似有向我國當局表態,要求我方先撤除對中相關限制後,兩岸才有簽署協議的空間。

馬政府只報喜 ECFA獲利假象被揭穿

馬政府過去向國人鼓吹ECFA,一貫態度是「報喜不報憂」,如今中方開始喊價,開始要求我方做出相對開放措施,一舉揭穿馬政府為ECFA形塑的假面具,我方如何接招備受矚目。

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昨表示,對於中方的報告「一點也不意外」,並強調台灣除八三○項農產品不開放外,一千多項工業產品也將爭取保留不開放。

經濟部也說,可理解中方對相關限制的關切,我方早就以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及維護交流秩序為最優先考量,並放寬企業赴大陸投資上限比例至六十%,以及開放中資來台投資。經濟部投審會也指出,台灣已對中國開放資本投資項目計一百九十二項,約占總體的三分之一。

經濟部強調,雙方洽簽ECFA仍須透過協商,各自陳述立場,相信結果必能兼顧雙方利益,達成雙贏的目的;另外,在產業合作方面,也希望能有更多元、更具體化的經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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