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中古屋停看聽 避免糾紛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嘉義報導】

2011.04.11 01:59 am

買中古屋要如何避免糾紛,保障權利?嘉義市資深地政士許金爐提供法令及實務經驗,供民眾參考。

許金爐說,首先產權是否清楚?付訂金前,應先到地政所申請土地、房屋登記簿謄本,查閱所有權人、面積,有無設定抵押或被查封等,到工務機關查閱都市計畫圖,看是否坐落公園、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

通常房屋產權登記,除主建物面積,還有附屬建物及共用部分,賣方或仲介業代銷常虛灌坪數,讓每坪單價便宜,買方給定金前應詳看所有權狀,計算確切面積。

看房子要冷靜,注意看牆壁有無漏水痕跡,附近環境如何,有無公害,多看幾次並多方比較,免得付出訂金發現缺失,或不合需要,蒙受損失。

簽約訂約要與所有權人簽訂,代理人代簽要注意是否有授權?房屋坪數、價格及內部現狀設備等要書寫清楚。定契約對契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費及代書費等,應註明買方或賣方繳納。

付款方式應在契約訂明,一般分四段付款:簽約、用印、完稅前三階段,各繳成交總價款一成金額;餘七成尾款交屋時繳清。可要求仲介公司參考內政部「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買賣契約書經雙方同意簽立即生法律效力,簽約定要詳細閱讀。

老舊中古屋漏水問題,可大可小,輕者上防水處理油漆即可,嚴重者可能要大翻修。因此,購買屋齡較舊的中古屋,千萬不要有「白吃午餐」想法,應仔細勘察房屋室內外維護保養,免得因小失大。

【2011/04/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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