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為民眾放血 母子違醫師法送辦

  • 2011-08-03
  • 中國時報
  • 【陳俊雄/新北市報導】

     不少民俗療法涉及醫療範疇的「侵入性治療」,只要主事者不具醫師資格就觸法,一對何姓母子日前在板橋區莊敬路某餐廳地下室為民眾集體「放血」,遭衛生局依違反《醫師法》移送板橋地檢署究辦。

     在民俗療法的觀念中,在特定部位上放血,往往能夠緩解病情,也因此衍生出靜脈血管放血、穴位放血兩種手法,達到疏通氣血,推新致新的作用,儘管放血功效受到今日醫療觀念挑戰,但仍有不少民眾偏好採用民俗療法減輕身體不適。

     七月初民眾向衛生局檢舉指稱,板橋區莊敬路某餐廳地下室疑有不明人士正替民眾集體放血。稽查人員打開地下室一看,赫然發現小小的空間裡聚集了七、八位民眾,有的是手臂扎著針頭,有的是腳背放血,而抽出的血液則是連接到塑膠桶中,稽查人員見狀,立刻阻止何姓母子繼續違法放血。

     何姓母子說,放血可「增加代謝」,她們和餐廳張姓負責人為好友,才會受託到餐廳地下室為民眾放血;放血部位選擇,則依民眾主訴哪裡痠麻不適,就用頭皮針扎入不適部位,再接上廿西西空針開始放血,每次放血量約五十西西到兩百五十西西,收費一百元。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楊耀城表示,何姓母子不具有合法醫師資格,幫民眾扎針放血屬「侵入性治療」,已違法醫師法的規定,若遭檢方偵結起訴,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得併科卅到一百五十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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