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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裝鐵窗住戶 賠9萬

管委會濫用規約取消「感應扣」 敗訴

何男在中市香榭麗廣場社區十樓(紅圈處)裝鐵窗,被管委會取消社區大門感應扣。

何男在中市香榭麗廣場社區十樓(紅圈處)裝鐵窗,被管委會取消社區大門感應扣。

處理住戶違反規約方式

處理住戶違反規約方式

2012年 01月10日

【許淑惠╱台中報導】男子何樹宗法拍購買中市「香榭麗廣場社區」十樓公寓,在外牆加裝鐵窗,被管委會認為違反社區規約,取消他進入社區大門的感應扣,何男提告,要求管委會賠償租金損失,法官判決,依每月租金六千餘元計算到上月為止,管委會及七名委員須連帶給付何男十四個月共九萬餘元,若本月仍未給付,則須給付至何男的感應扣恢復有效為止。

昨何男氣憤表示:「很多戶都加裝鐵窗,不該只針對我,管委會太強勢,買屋快二年不能進入,很煩很無奈。」

每月短收萬元租金

何男表示,女兒牆只有六十五公分,怕出租後有小孩會不小心翻落,若事發再說遺憾,已來不及,況且,社區新擬定的規約也未向主管機關報備。社區管理經理張佩生則說:「新來住戶不守規約,只好訴訟解決,目前已報請法院拆鐵窗。」
五十二歲何男向台中地院提告指出,前年五月,他繳交二萬元裝潢保證金欲安裝鐵窗,大樓管理員以違反住戶規約為由阻止,經警員到場協調,才順利裝設,管委會隨即寄發存證信函,要求他限期回復原狀,否則要依二○○三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取消他的大門感應扣,他不從,果真被取消所有進入社區大門的感應扣,去年一月,新的管委會就任,仍維持原議。
何男表示,管委會阻礙他進入大樓,侵害他對房屋的所有權,讓他短收每月一萬餘元的租金,兩屆管委會共七名管理委員應連帶賠償他的損失。

法官:應報請拆除

管委會反駁,何男曾簽立施工切結書,承諾遵守社區施工管理辦法及住戶規約,不改變建築外觀、外牆不得任意鑽孔等,何男因違規被沒收二萬元保證金,而且依二○○三年區分所有權人決議取消何男進入社區的感應扣。
法官認為,該社區仍有不少舊有住戶安裝的鐵窗,管委會為保護大樓整體外觀利益,禁止住戶新安裝鐵窗,這和住戶的房地所有權比較而言,顯然較輕微。
況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違反規約安裝鐵窗,應報請主管機關處理,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或可訴請法院拆除,管委會不用此救濟方法,反而選擇取消住戶大門感應扣的手段,嚴重侵害住戶財產權,縱使規約有此約定,也算違反公序良俗,應屬無效。

「不能侵住戶權益」

行政庭長林三元表示:「規約不能侵犯住戶權益,尤其是感應扣消磁等於剝奪住戶的房屋使用權,類似案例,法院幾乎都判敗訴。」
律師徐承蔭也說,住戶可自訂社區規約,但須向主管機關報備才有效,而規約內容須符合比例原則,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否則會被判定無效,徒增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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