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區課稅 違反國稅精神

  • 2012-02-23 00:54
  • 工商時報
  • 【張國仁】

     去年此時,特種貨物及勞務銷售稅(奢侈稅)概念提出時,能夠在立法院迅速完成立法,並順利6月開徵,正如財政部長劉憶如所言,這是「社會共識的結果」。

     去年社會能夠形成共識,簡單的說,就是打擊短線炒作不動產,讓投機客在獲取暴利的同時,必須多繳些稅。

     但奢侈稅實施8個月後,卻有「南北分區課稅」的呼籲,但這與當初立法的宗旨與原則,顯然並不妥當。

     當時立院討論初期,雖有南部立委以南部房市交易不如北部熱絡,要求將南部豁免於外,但是財政部基於在理論上,奢侈稅是國稅,是中央開徵的稅收,應一體適用,無法分區對待,如果課稅因地區不同而有差異,形同一國多制,「國稅」就名存實亡。

     何況實務上,如果北部的房地產交易要課奢侈稅,南部不課,那麼北部人跑去南部炒樓,這個人要不要繳奢侈稅?

     如果因為南部房市行情比大台北部差,所以有理由不必課奢侈稅,那麼同樣在大台北範圍內,住在山區偏遠地區的人,是否可以房市行情不如信義計畫區,有理由拒絕繳交奢侈稅?

基於理論與實務,當初財政部在立法院就拒絕了分區課稅的要求。

     話說回來,稅法固然並非一成不變的鐵律,朝野都應該與時俱進,進行檢討,但是在修法之前,應該有更周延的思考,稍有不慎,破壞稅法精神,後果將難以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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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憶如:分區課稅 言之過早

  • 2012-02-23 00:54
  • 中國時報
  • 【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劉憶如提出奢侈稅採分區課徵可能性後,引起市場議論,劉憶如昨日則說,現在談都「言之過早」,財政部沒有預設立場。只要大家關心的稅,都可納入財政健全小組討論,以尋求社會共識,但開放討論的題目「並不代表我贊成,也不代表我們就是要這樣推動」。

     媒體詢問劉憶如是否因建商建議而提出奢侈稅分區課稅想法,劉憶如立刻澄清說,「沒有、沒有」。

     財稅官員表示,國家稅制的彈性空間很小,即使基於地方自治原則,房屋稅、地價稅等地方稅交由地方政府決定,但也明確在稅法上設定稅率範圍,不是地方政府想調多少就調多少,目前「真的想不出來」有任何現行稅制是採分區課徵。

     財稅官員指出,若奢侈稅要採分區課徵,在執行上首先面臨課稅區域劃定的問題。以新北市為例,烏來跟板橋房價就差很多,怎麼區分哪一縣市是需要多投資、那一縣市是需要抑制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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