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溫泉業75%違法 7月開罰
  • 2013-05-19
  • 中國時報
  • 黃如萍/台北報導

 泡湯…
 成泡影?
 溫泉法10年緩衝期即將屆滿,全台僅4分之1業者取得合法溫泉標章,違法溫泉業者7月2日起將開罰。(張鎧乙攝)

 泡湯…  成泡影? 溫泉法10年緩衝期即將屆滿,全台僅4分之1業者取得合法溫泉標章,違法溫泉業者7月2日起將開罰。(張鎧乙攝)

 墾丁悠活麗緻翻版?十年緩衝期的溫泉法七月一日到期,全台五百三十七家溫泉業者,至今僅一百三十家取得合法溫泉標章,台北市紗帽山、新北市烏來、台中谷關、宜蘭礁溪、花蓮瑞穗、台東知本等著名溫泉區,多數業者都成違法經營,將受罰或被拆除,民眾泡湯選擇將減少,寶來及不老溫泉區還將成絕響。

 經濟部水利署保育事業組長王藝峰表示,溫泉法規定,未在期限內取得溫泉標章業者,各縣市政府七月二日起將開罰,最高罰三十萬元,並可連續處罰,還可拆除違規建物。

 溫泉法到期 將罰款或拆違建

 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公告的溫泉法,限制業者必須取得溫泉標章始得經營溫泉業務,以確保民眾泡的是真正的溫泉,原本七年的緩衝期,後因申請標章業者家數太少,修法再延三年。

 十年大限將於今年七月一日到期,交通部觀光局委請各縣市政府大清查,日昨確認僅三百四十九家取得合法建照,合法率六五%,而合法業者中,取得標章可經營溫泉服務,則只有一百三十家,合格率僅二四‧二%,即超過四分之三的機率,民眾泡湯,泉質無保障。

 多數業者 未獲合法溫泉標章

 據各縣市提報資料,新北市取得溫泉標章僅八家,占經營業者的九%,最大問題在烏來地區;王藝峰說,烏來為水源保護區,建築與水源取得都有限制,新北市政府未將該地劃設為風景特定區,溫泉業者難以就地合法化。

 另一個大問題則在台北市,行義路、馬槽及中山樓共七十六家溫泉業,僅三十六家取得溫泉標章;北市府日前緊急發函觀光局及水利署表示,正辦理行義路溫泉展業專區專案變更,以就地合法化,因仍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中,故希望展延緩衝期。

 礁溪、知本溫泉 9成不合格

 宜蘭礁溪及台東知本等兩個溫泉店家林立地區,至今取得溫泉標章的家數寥寥無幾,宜蘭一百四十七家僅九家取得,台東五十家取得標章則為五家。

 王藝峰說,礁溪卡在水權取得,日前縣政府介入處理,短期內應可解決;知本則是心存觀望的溫泉業者,最近才搶送件申請認證,導致縣政府審核塞車。

 南投東埔溫泉、台中谷關溫泉都是占用私有地問題,王藝峰指出,業者必須與地主協商租賃後才能申請,另南投廬山溫泉則為遷建問題,有賴南投縣政府與業者再協調。

 此外,擁有高雄寶來、不老等著名溫泉區的高雄市政府,這次卻提報轄區內無溫泉業者,意味著寶來、不老溫泉走入歷史。

 王藝峰指出,莫拉克颱風重創寶來、不老等地,溫泉露頭被掩蓋,溫泉水質及水量都不足,所以在發掘新泉源並經查驗確認前,當地業者將不得經營溫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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