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拒攤電費 共構宅關燈封路

協調破局 「出事誰負責」

2013年06月22日

捷運南勢角共構宅「南方之星」管委會不滿北市捷運局不願分攤電費,竟關燈並封閉4號出口。張貴翔攝

【李定宇、潘志偉╱新北報導】捷運照明,社區埋單!新北市捷運南勢角共構宅「南方之星」,社區1樓300公尺長廊、捷運4號出口,為旅客通往興南路觀光夜市必經之路,但每月電費15萬元,社區管委會不滿北市捷運局拒分攤,上月拒開燈、設圍籬阻礙通行抗議。新北市工務局雖協調建商分攤一半電費,但仍無解。旅客痛斥:「社區管委會不該拿民眾通行權當籌碼,萬一出事誰負責。」

南方之星為地上19層、地下3層建物,共有1174戶,前年完工交屋,當時每坪售價約47萬元,目前漲至55萬元,比鄰近房價高約1成。管委會上月初夜間不開燈,還以修地磚為由設圍籬,只留1公尺寬通道供行走。

 

「快拖垮管委會」

《蘋果》本周二前往察看,4號出口是通往興南路觀光夜市最近的路,圍籬讓許多旅客被迫繞道,入夜後一片黑暗,安全堪慮。旅客不滿說,捷運局與管委會糾紛,「怎拿民眾通行權當談判籌碼」。
南方之星管理委員邵京生說,社區每月負擔長廊電費、清潔費共24萬元,希望捷運局共同分攤但捷運局連談都不談。主委簡森源也說,5月前長廊電燈都開到深夜11時,管委會快被電費拖垮了,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北市捷運局出示規約說,管委會應負責照明設施維護管理,夜間也應配合捷運開啟。但管委會駁斥,夜間照明開啟時段由管委會決定。
新北市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長蘇志民說,估計該長廊電費每月15萬元,日前已找建商永富開發協調每月分攤5至8萬元電費。但永富開發對此不做回應。

恐引發骨牌效應

新北市議員江永昌痛批,捷運局以規約拒絕分攤電費,不睦鄰,管委會也應釋出善意。台北市聯合開發處長王偉則呼籲管委會照規約執行、撤除圍籬,電費可再談。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大台北地區有許多共構宅,目前僅南方之星拒開燈,擔心此爭議會引起骨牌效應,要求日後共構宅應明確區分責任,避免類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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