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起訴18人

殘酷虐待 7人遭求重刑

2013年08月01日

【綜合報導】陸軍下士洪仲丘冤死28天,於8月4日舉行告別式前夕,國防部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昨宣布洪案偵結,起訴18人;

269旅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及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等7人,均遭請求從重量刑,其中陳毅勳依重罪「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起訴,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沈威志等6人涉《刑法》、《陸海空軍刑法》,「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最重可處7年6個月徒刑。

洪仲丘姊姊洪慈庸不滿說,家人最重視在「犯意」釐清,起訴書依然交代不清。她說:「我們比較期待能否幫我們查清楚,為什麼542旅這些人急著把我弟弟送進去(禁閉室),一定還有更多內幕。」
洪慈庸認為,全案發展至今已無法還原全真狀況,只希望能貼近事實,目前看來只有60分。而「公民1985行動聯盟」也對起訴書表示強烈不滿,決定如期在8月3日上街抗議。

 
而起訴書也首次披露洪仲丘曾竄改體測成績、以快服役期滿為由拒背值星帶等,引起多名士官不滿,藉洪帶照相手機入營違規,聯手將洪關進禁閉室。

洪仲丘BMI值33屬高危險群,且每晚因悔過室空間不足、通風不良無法入睡,管理士均知情,卻沒調整操課。7/3下午李念祖未注意危險係數已達危險級,仍在戶外操課,且沒注意洪體力透支,仍要求操練,洪訓練結束後倒地。

6人不知悔改狡辯

起訴書指出,542旅旅長沈威志少將、副旅長何江忠上校、連長徐信正少校、副連長劉延俊上尉、上士范佐憲及士官長陳以人等人,對洪仲丘的作為,已涉《刑法》、《陸海空軍刑法》的「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
高等軍事檢察署檢察長史勝德指沈威志等6人,在「犯後不知悔改猶飾詞狡辯」,均請求從重量刑,最重可處7年6個月徒刑。
其中對洪仲丘施以「殘酷虐待訓練方式」的管理士陳毅勳,竟恃身為上官之職權,恣意對洪仲丘施予肉體及精神上違反人道之殘酷訓練,導致洪因苛酷凌虐致死,造成家屬無法抹滅的喪親之痛,依「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請求從重量刑,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禁閉室室長蕭志明、副室長羅濟元、宋浩群及管理士李念祖、陳嘉祥、李侑政、黃冠鈞、黃聖筌、張豐政、侯孟南共10人,未注意洪仲丘身體不堪負荷,仍持續操練,終致洪死亡,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


「無長官授意凌虐」

起訴書指269旅憲兵官郭毓龍中尉,未經長官批准而移送執行禁閉行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罪,最高可處7年6個月徒刑。

陳毅勳最重判無期

外界質疑18名被告,僅陳毅勳被以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罪起訴,是否要讓低階士官成為「代罪羔羊」?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吳逸聖說,軍檢調查「沒有長官授意凌虐,純為陳毅勳個人犯意」。吳也表示,陳所涉刑責是本刑最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為無期徒刑。
軍檢署昨午派人將起訴書送至洪家,洪父表示:「心情沒有比較輕鬆,暫時也沒有心情仔細看,先與律師及女兒討論後再說。」洪家義務律師李宣毅表示,律師團是在軍檢調查到最後三分之一時才介入,所以還需調閱全部卷證後,才知軍檢在調查內容的認定上有無遺漏或與家屬律師團認知有無差異。


 

 

★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1年以下有期徒刑
★共同職權妨害自由,7年6月以下有期徒刑

 

圖片4 / 5

合謀罰洪關禁閉

劉延俊藉洪仲丘6/23違規帶照相手機入營,與徐信正、范佐憲共謀要將洪送禁閉室。范佐憲、陳以人6/25開士官評議會主導通過要洪關禁閉,劉延俊未依規定開人評會。陳以人還找國軍新竹醫院護士盡速取得體檢報告。
★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1年以下有期徒刑
★共同職權妨害自由,7年6月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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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5 / 5

269旅

禁閉室室長蕭志明
禁閉室副室長宋浩群
禁閉室副室長羅濟元
禁閉室管理士李念祖
禁閉室管理士陳嘉祥
禁閉室管理士侯孟南
禁閉室管理士黃冠鈞
禁閉室管理士黃聖筌
禁閉室管理士李侑政
禁閉室管理士張豐政
★業務過失致死,5年以下有期徒刑
◎禁閉室管理士 陳毅勳
.7/3清晨連續操練洪70分鐘,洪多次舉手
★求救或要求喝水,陳都拒絕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最重處無期徒刑
◎憲兵官 郭毓龍
.6/28上午洪被送至269旅禁閉室時,旅長尚未批准,郭就先予以收容
★職權妨害自由,7年6月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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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背值星 軍檢指「仲丘犯眾怒」

洪母痛斥誣衊「為何現在才說」

2013年08月01日

最高軍事檢察長曹金生(中)昨報告洪案起訴結果,外界仍質疑戒護士替背後長官扛責。沈君帆攝

洪仲丘案起訴
【晏明強、林世雄╱連線報導】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542旅旅部連幹部為何膽敢違反「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硬將僅須申誡的洪仲丘違法關禁閉,軍檢昨偵結後直指,洪犯了眾怒。軍高檢檢察長史勝德說,因洪5月竄改個人體測成績,爭取提早假遭查獲後,當時洪對連長徐信正說有意報考公職,不希望留下污點,徐從輕給洪罰勤7天處分,但之後洪卻以他退伍在即為由,不想背值星執勤,造成上士范佐憲等人不滿。

 

軍檢認定旅長沈威志無視洪仲丘求援簡訊並查明,就立即批准送禁閉。
資料照片

不過,對軍檢的說法,洪家昨強烈反彈。洪母胡素真質疑:「為何軍方到現在才說?這是對仲丘的誣衊!」2個月前,她發現洪仲丘帶高普考的書到部隊去看,她問他說:「你部隊不是很忙嗎?怎麼有空看書?」當時他答:「因為長官叫我不用背值星。」她強調:「仲丘是小小的下士班長,可以說不背值星就不背嗎?這種說法很奇怪!」至於竄改體測成績,她說:「我從未聽仲丘講過此事。」

上士范佐憲(圖)及連長徐信正等人,被認定共謀犯罪。資料照片

趁洪違紀狠下毒手

史勝德說,徐信正、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及副連長劉延俊等,對洪仲丘多多少少都有些不滿,匯集在一起才會有這樣的情況。

他解釋,連上很多人對洪不滿就是指范佐憲、陳以人,因他們負責部隊管理,認為洪利用快退伍名義不背值星,將會造成其他人(士官)的困擾。軍檢報告也指出,徐、范、劉因此才利用洪違規加以教訓。

「罰勤禁足不會痛」

軍檢報告以長達2000字以上詳盡描述洪仲丘被連上長官聯手懲處過程。洪6月23日收假回營時被查獲攜帶照相功能手機,劉延俊是連上資訊安全長,恐因此遭懲處,得知洪在受檢時態度不佳,劉晚點名時,當眾怒責洪:「我會以最重的懲罰來處罰你。」隔天上午7時,劉與徐信正及范佐憲討論,3人都想藉此機會教訓洪,決定由徐以連長職權,將洪送禁閉室。
軍檢指出,劉延俊還考量洪仲丘7月6日退伍,下令范佐憲速開「士官獎懲作業評議委員會」作出決議。6月25日下午,范召集士官7人舉行士評會並擔任主席,主動提議應對洪施以禁閉7天的懲罰,但部分士官認為洪即將退伍,提議施以較輕微的罰勤或禁足懲罰,范反對說:「罰勤與禁足,他(洪)也不會痛啊!」
軍檢指出,陳以人與范佐憲交好,又因洪仲丘擔任值星班長時,多次未依其值星排長的要求提早集合部隊,也對洪不滿,故附和說:「罰勤對他沒用,要給他禁閉。」有士官提出禁閉室空位問題,范說,將請連長聯繫副旅長何江忠協助。范還說,洪如受禁閉懲罰,就無法於退伍後報考公職,接著強勢主導投票,使全數士官同意洪的禁閉7天懲罰。

懲罰決議馬虎過關

劉延俊未依規定召開人評會追認,立刻將懲罰決議案會議紀錄上呈徐信正批核。而真正造成洪仲丘在6月28日就火速送入禁閉室的關鍵人物是何江忠。
軍檢指出,洪仲丘得知士評會決議後,26日向徐信正說,悔過懲罰須先到軍醫院體檢,取得報告後才得以簽報旅長核准,一般流程至少一周,他退伍前應可免受悔過懲罰。這段話被徐信正、陳以人轉告何江忠,造成何怒而積極協調禁閉室床位,促成洪被關禁閉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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