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經理對女業務襲胸 丟年薪300萬工作

 

2014-09-29  08:28

〔本報訊〕

新竹科技廠俏麗女業務小歡(化名)為取得重要客戶台積電訂單,去年多次應台積電採購經理闕嘉良之邀外出,竟遭強抱解胸罩,還脫褲撫摸下體,小歡憤而向台積電投訴並提告,後雖女方撤告,檢方以證據不足不起訴,但闕也因此丟了年薪300萬的工作。

 

蘋果日報報導,46歲台積電經理闕嘉良育有一對子女,在公司任職10多年,握有每年數十億元採購預算,是許多下游廠商急欲建立關係的對象,29歲小歡積極爭取,希望替公司取得訂單,對於闕的邀約會盡量配合。

小歡去年向台積電投訴,指控闕男對她性騷擾,媒體報導,兩人去年三月初次聚餐,又到KTV續攤,闕男竟對她毛手毛腳,但礙於擔心惹腦他拿不到訂單,因而隱忍。

但闕男惡劣行徑越來越誇張,去年四、五月有2次以採購為由邀她外出,由其他廠商的男業務駕車,闕和她坐後座,途中竟對她襲胸、脫她褲子撫摸下體,後因她極力拒絕才罷手。

惡行五月底又發生,闕載她外出,為避免再遭猥褻,刻意坐後座,闕把車開下頭份交流道停在路邊,竟爬到後座強吻,還不斷撫摸她的下體,她不斷抵抗大喊:「不要這樣。」對方才作罷。

小歡向台積電申訴,闕男否認強制猥褻,只承認有肢體接觸,但屬你情我願,且女業務也主動挑逗,最後並未下訂單,無圖利女業務所屬公司。

台積電調查後認為,闕的行為仍有不妥之處,因此請他離職。

報導指出,駕車的男業務在偵查庭證稱,當時後座兩人神情自然沒聽到求救聲,也沒看見猥褻過程;女業務則當庭表示不想告了。檢察官認為,該名女業務2次在車上遭闕男猥褻,理應有機會呼救卻靜默,有違常理,認定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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