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通植木馬 盜帳號
網路警察網巡時常見青少年觸法行為,本報蒐羅實際違法案例及陷阱,推出《網巡急先鋒》單元,提醒青少年使用網路時,小心勿觸法網。
系列報導之七〸
我是阿城,今年二〸四歲,是家電腦公司的維修員,因為高職讀資工科,對撰寫程式很有興趣,沒想到因而觸法。
我從高職開始學電腦程式後,就對駭客有莫名崇拜,尤其羨慕可藉著程式隨意進出別人電腦的駭客,覺得不但能滿足對網路世界的偷窺慾,也可由入侵別人電腦來肯定自我,我一頭栽進撰寫駭客程式的書海,努力學習做駭客。
一年多前,我寫了一隻可利用雅虎即時通執行傳播的木馬,不同於一般透過電子郵件包裝夾藏,這隻木馬可直接透過即時通對話視窗植入,並自動回傳對方的帳號與密碼。
提供免費下載
我開始在即時通和網友哈啦藉機植入木馬,一開始回傳訊息不完整,但逐步測試修正後已能完全控制木馬,之後也用Tokyo化名將木馬放在駭客網站提供免費下載,直到幾天前已收集到千餘筆帳號密碼。
其實,我沒打算拿偷來的帳號密碼做什麼壞事,但昨天警察到我北縣泰山住處拘捕,指控已犯妨害電腦使用罪,將我移送法辦,才驚覺事態嚴重。
記者黃泊川採訪整理
報你知
犯行可囚5年
刑事局偵九隊組長孔令果說,駭客具較專業的程式能力,但多數只為滿足自己的駭客功力,不過若製作入侵程式再提供他人使用已觸法,最重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二〸萬元以下罰金,使用駭客程式入侵別人電腦竊取資料或變更電磁紀錄,罪刑也一樣重,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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