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宅廣告不實 已罰970萬
讓人誤為一般宅 新莊桃園再添2案
2011年 09月01日【馮牧群╱台北報導】今年以來多家建商及代銷公司,因使用一般住宅用語作為廣告,銷售工業用地之建案而遭罰。昨公平會再出手,分別對新北市新莊區「峰景鳳翔」、桃園市「比佛利」2工業住宅,祭出180萬元、及140萬元的罰緩,並要求立刻停止不實廣告。累計今年公平會針對工業住宅不實廣告銷售,已開出970萬元罰單。
公平會調查,「峰景鳳翔」由峰景建設投資興建、誠閱創建行銷銷售,位於乙種工業區,卻用一般住宅用語及照片作廣告,網站上還標示客廳、書房、臥房格局,並強調該區生活機能佳、可「安身立命」,足以讓消費者誤以為可做合法住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罰峰景建設、誠閱創建各120萬、60萬元。
註記不明易混淆
桃園市「比佛利」別墅案,也以行銷住宅方式銷售甲種工業用地住宅而遭罰。公平會表示,甲種工業用地應作一般事務所或旅館等商業設施,乙種工業用地則應作一般零售業、服務業、事務所及運動休閒設施使用,皆不得規劃為住宅,公平會副主委施惠芬說,該建商在廣告上對「工業用地」的註記極不明顯,容易造成民眾混淆,故依法開罰。
業者:確實有疏失
民眾Roy說:「業者賺很多,罰100多萬實在太輕了!」他也表示,不敢買工業宅,怕日後問題多,希望銷售資訊更透明化,以免不小心買到工業住宅。
負責代銷「峰景鳳翔」的誠閱創建行銷專案經理劉可強強調,現場都有告知消費者建物類別為「一般事務所」,應作個人工作室使用,但網站上的圖片註記,是與網頁設計公司溝通不良造成,確實有疏失。
劉可強抱怨,2年前早已配合當時台北縣政府要求,繳交保證金、並申請將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他說:「會提行政訴願」。
應審核變更地目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計畫科李擇仁表示,去年新北市政府曾列管108個工業住宅,依規定建商向城鄉局申請使用執照變更,繳交保證金後呈報內政部區域計劃委員會審核,審核通過才可變更為住宅用地,只是至今仍無一案通過。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回應,工業用地蓋住宅原本就不合法,建商應遵照程序變更地目,不應以此為藉口抗議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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