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 兩建商各罰120萬
【聯合報╱記者羅介妤/台北報導】
2011.03.24 03:23 am
公平會昨天對在台中市銷售「愛瑪市」的總瑩建設,以及銷售「閣上科博」的總誼建設分別罰鍰120萬元,處分理由是「廣告不實、誤導消費者」。
公平會表示,現已要求建商收到處分書後,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於公平的處分,總瑩建設與總誼建設方面,目前皆無具體回應。
公平會說,總瑩建設宣傳「愛瑪市」具夾層戶設計,並且設有「里斯本游泳池」、「峇里島SPA區」等公共設施,但調查發現,廣告標示的夾層設計,與台中市政府核准範圍不符,根本是違章建築;另外廣告中描述的公共設施,多屬停車位,可能誤導消費者。
公平會說,總誼建設的「閣上科博」建案並未申請夾層,而且第一層是店舖,第二層至第十層為辦公室,根據建築設計規則,不能辦理變更為住宅使用。但廣告海報刊載的住宅圖示與設計標示,卻可能使得消費者誤認,本案可做為「一般住宅」使用,而且能合法施作夾層,因此開罰。
【2011/03/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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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不實就算了~業務服務態度真的不予置評~說話還不誠實~有意要購買此建商房屋的買家請要特別注意小心~小心業務員有意欺瞞~~!!
『總瑩建設』違反公平交易法 2003-03-23 行政院公平會於第549次委員會議決議:總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房屋銷售廣告上就夾層設計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一項規定。公平會除要求總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應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並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總瑩建設所銷售之「文心高第」建案,於報紙廣告上以顯著字樣稱:「加值空間」,佐以文字說明:「房子長得高,屋內使用坪效就愈大;..『挑高4米2魔術空間』空間變化到底有多神奇?來看看就知道!」,並附有夾層設計實景之彩色照片,另於房屋銷售廣告中,或以「創意坪數」、「夢幻空間」訴求系爭建物之坪數,或刊載「4米2創意空間,滿足你的房間數與高度需求挑高4米2的機能運用:大客廳、大廚房雙排櫃、大主臥、2套標準衛浴、父母房、小孩房、書房、儲物空」,並均附有夾層設計實景之彩色照片。綜上,總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所刊載之報紙、銷售廣告等之整體效果以觀,足使消費者誤認該建物作如廣告所示之夾層使用係合法,進而與其交易。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總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所刊載之報紙、銷售廣告內容,即屬對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其廣告所為之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條第一項規定,衡酌違法行為之動機、目的、對交易秩序之危害程度及持續期間、被處分人之營業規模等,依同法第41條前段規定,命其停止該項違法行為,並處以新臺幣15萬元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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