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7
撞癱人改名轉運 「林醂柬東楝橖」考倒眾人
板橋地院佈告欄上就有張婦改怪名的判決主文公告。(記者王定傳攝)
反咬對方假車禍 判9月
〔記者王定傳、鄭淑婷、林曉雲/綜合報導〕婦人張栗榕騎車把老翁撞成植物人後,為了轉運,改名為「林醂(柬東)楝橖」,庭訊時還指控老翁「假車禍、真詐財、蓄意謀殺、厭世才倒地讓我壓」,板橋地院法官認為說法太離譜,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9月,張婦昨喊冤︰「法官判太重了,很莫名其妙!」
檢方起訴時,45歲「林醂(柬東)楝橖」姓名仍是張栗榕,但趕在移審法院前改名,法官開庭時仍用原名稱呼她;張婦說,改名只是想改掉壞運勢,原本生活就已不順遂,一個人要拉拔3個孩子,沒想到又發生車禍,乾脆將名字改掉,改姓「林」是從母姓,另外4個「不常見」的字,張婦笑笑說:「沒請算命師算過,自己隨便選的,沒什麼特別意義。」
自己選字改名 沒算過
新名字的確很難唸,每個字裡都有「木」,但拼湊起來並無特別意義,連兒子都說:「我不會唸!」更考倒教育部官員,官員說,這些都是稀有異體字,都是必須從古書上才能查到。
今年1月19日清晨,張婦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撞倒穿越人行道的83歲連姓老翁,連翁顱內出血併水腦、缺血性中風,至今仍呈現植物人狀態。
板橋地院審理時,張婦推說「不確定是否撞到連翁,如果有也是假車禍,分明是對方來撞我。」更扯的是,張婦還說是對方要蓄意謀殺她,應該是「躺在地上讓我壓或是暈倒」,她才沒發現。
處理員警搖頭說:「假車禍被撞的人不會傷得這麼嚴重,大部分是腳弄出來給人家壓一下,然後要求賠償。」但張婦不死心,向法院聲請調閱連翁20年來病歷,張婦閱卷後稱「連翁有厭世想法才主動來撞機車。」
法官依據鑑定結果,認為連翁是在人行道上被撞,認定張婦未注意前方才導致車禍;至於「假車禍,真詐財、謀殺及厭世」等說,法官通通不採信。
疑車禍撞人 是遭設局
張婦昨天說,她懷疑遭人設局陷害,甚至連目擊者都可能是對方人馬,完全不知道車禍怎麼發生?醒來自己與連翁都倒在馬路上,不知誰撞誰,她自認是車禍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