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煞 住戶索賠500萬被駁回

  • 2011-08-06
  • 中國時報
  • 【馬瑞君/台中報導】

▲陳姓婦人為擋正對家門的「車道煞」,還花6千元請風水師製作「山海鎮」,但不見效用。(馬瑞君攝)

 ▲陳姓婦人為擋正對家門的「車道煞」,還花6千元請風水師製作「山海鎮」,但不見效用。(馬瑞君攝)

     台中市南區陳姓婦人指控建設公司蓋大樓,將地下停車場車道口正對她家大門,形成「車道煞」,導致她家厄運連連,丈夫得病往生、房子風水不佳又賣不出去,提告要求五百萬元賠償金。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建設公司蓋屋無故意或過失可言,駁回陳婦之訴。

     得知判決結果,陳婦無奈地說,「一定再上訴,討回公道!」因為鴻邑建設公司從九十八年十月起,在崇倫街興建地下三層、地上十二層大樓,卻將地下停車場出入口正對她家大門,因崇倫街只有六米寬,使得她家成為民間習俗所稱的「犯車道煞」,除了道路狹窄造成她無法在自家土地停車外,更讓她家災難自此不斷。

     陳婦說,她的先生在九十九年五月出車禍,延至今年一月細菌感染、罹患壞死性筋膜炎往生,勞保、強制險、意外險竟無一可請領,還有兩個讀大學的孩子要扶養,只靠她賣茶葉根本很難維持生計,現在連想賣房都很難。

     風水師指點是「犯車道煞」、風水不佳,她試過擺放山海鎮、劍獅、寫上佛字的鏡子擋煞,卻完全不見效用;委託仲介賣屋,還有買方一到門口看到是「車道煞」,掉頭就走;她感到無奈,「這樣還說對我家沒有影響嗎?」

     陳婦指出,因該大樓在整地期間,擅將既成道路圍藩籬,她去告建設公司涉嫌公共危險罪,又到市府陳情,雙方因而有過節;該地下車道口明明可緩衝、設在路寬較大位置,對方卻「刻意」正對她家大門。

     陳婦認為,丈夫往生、賣屋不成等因素都是「車道煞」引起,認為所受精神、經濟損失嚴重,提告要求五百萬元賠償金。第一次開庭時,建設公司願意給付六萬元和解,陳婦無法接受,她質疑對方,「就算給你六十萬,把車道口開在你家對面,你願意接受嗎?」雙方協商破裂。

     鴻邑建設公司強調,在今年三月申請建照變更,將原面臨崇倫街的建築線退縮二公尺,是依市府核准建築圖施工,並無不法。

     法官難認定車道設計有過失,將陳婦之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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