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炒作延長限制 合宜住宅10年才能轉售
  • 2011-08-06
  • 中國時報
  • 王莫昀/台北報導

     避免投機炒作,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提高招標、轉售門檻!內政部營建署昨晚宣布,浮洲合宜住宅轉售年限由五年拉高至十年,為避免得標建商用人頭戶購買,招標文件直接約定罰責,違者每戶開罰款五十萬,此外,區內社會住宅占比提高一倍,達一成,並新增合宜住宅室內也必須納入無障礙設計,如房門須方便輪椅進出等。

     營建署官員指出,招標文件修正事項,將於近日公告,由於浮洲合宜住宅招標文件早在六月廿七日公告,為讓有興趣的投標廠商有時間重新評估,投標截止日延後一周,受理投標期限展延至九月廿二日下午五時止。

     由於新北市林口A7站合宜住宅部分,日前順利完成招標後,引發外界批評聲浪不斷,擔心政府照顧民眾居住需求美意,淪為投機客炒作工具,對此,營建署昨日宣布將修改浮洲案招標條件。

     在抑制投機部分,比照社會住宅十年內不能轉售規定,原本合宜住宅五年內不能轉售的限制,也一併拉升至十年不能轉售。

     為避免建商成為「最大人頭戶來源」,招標文件明文要求建商不得以人頭購買,違者查到一戶即罰款五十萬元,另避免投機客假借人頭購買,官員說,將會透過資格查核等方式處理,並考慮參考政府等其他單位資料,配合篩選。

     另為照顧弱勢族群,營建署修改招標文件,將浮洲合宜住宅提撥的社會住宅比例由五%,拉升至十%,以浮洲合宜住宅原規劃興建四千五百戶,未來因容積等獎勵,實際興建戶數上看五千戶估算,社會住宅戶數應可達五百戶。

     新制還取消原公告,出租住宅對象須設籍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及桃園縣的就業及就學青年等限制,擴大適用範圍為全國各縣市符合出租資格的民眾都可承租。

     為加強照顧符合第一階段申購條件的弱勢承購民眾(家庭年收入低於約一百五十八萬元以下),將在開放第二及第三階段承購戶申請時,皆給予符合第一階段承購戶的民眾優先申購權,以嘉惠照顧更多經濟弱勢民眾。

     「為讓合宜住宅更人性化,招標文件將要求建商,室內不論房門寬窄或是衛浴設備等都要納入無障礙設計!」官員說,由於目前一般住宅無障礙設計僅強調公設部分,室內部份甚少著墨,才會直接將無障礙設計要求納入招標文件,將可讓合宜住宅設計更符合社會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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