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外資免徵 財部確定課徵方向 企業併入營所稅 散戶族安心 個人年賺逾600萬才課
- 2012-04-06 01:21
- 中國時報
- 【沈婉玉/台北報導】
瞄準大咖▲財政健全小組證券資本利得稅分組首次座談會5日登場,財政部長劉憶如(左)和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在會議上「輕聲細語」,為眾所矚目的證所稅確定課徵方向。(陳君瑋攝)
證所稅確定縮小打擊面!昨日財政部召開財政健全小組證券資本利得稅分組首次座談會,確定證所稅課徵方向;未來境外投資機構(FINIs)不課徵證所稅;國內企業部份原則上應會併入營所稅課徵,最高稅率十七%;個人證所稅部份則朝向納入最低稅負制規劃,即在扣除六百萬元的免稅額後的部份才要課徵,稅率為廿%,至於是否採分離課稅、證交稅是否調降則要再討論。換句話說,只有一年在股市賺超過六百萬元以上的「股市大咖」才可能被課到證所稅。
這項課徵證所稅的方向,被認為可成功拆除台股不斷重挫的重要引信─外資;外資不必課稅後可去除外資賣股的壓力。而大部份散戶都不會被課到證所稅,也有助於民眾的支持。不過,最後的結論仍待財政健全小組討論後才正式定案。
昨日大部分委員皆認為企業應復徵證所稅,且併入營所稅課徵;但也有委員建議採分階段實施的方式降低衝擊。在個人方面,與會者提出「擴大最低稅負制」將證所稅納入,或另外以分離課稅方式課徵個人證所稅。
此外,委員除各抒已見外,在賦稅公平與稅收穩定、證交稅應不應降之間各有立場。劉憶如表示,稅收穩定很重要,但仍會以賦稅公平為優先,無法表態財政部傾向哪一種稅改方向,她強調稽徵成本、對金融市場及經濟的衝擊盡量降低及國際租稅競爭都需兼顧,其他「媒體可自行參考各個委員的意見」。
不少委員都提到應將個人證所稅納入最低稅負制,而最低稅負制就是在現有稅制外,指將未上市股票、海外所得等各項收入計算基本稅額,扣除六百萬免稅額,稅率為廿%。若一般所得高於基本稅額,不用繳最低稅負,反之,即須就差額繳稅,只有「大咖」才要繳最低稅負。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支持稅改,但股市很敏感,應盡快獲得共識,「沒有必要的話,就不要有那麼多不確定!」為吸引境外投資,全世界都給予境外專業投資機構賦稅優惠。摩根大通董事長林照寰也表示,為避免雙重課稅問題,各國對境外法人都給予免稅優惠。
陳裕璋表示,租稅要考量國際競爭,我國證交稅比別國重,證交稅每年貢獻國庫逾千億元,財政部應頒給台灣證交所「惠我良多」。劉憶如則回應,如果財政部真的要謝,薪資所得者貢獻更多,那可能廣告都刊不完。劉、陳雙方為此小小地交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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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外資可以免徵
股市大咖找人頭變小咖..
本土法人的錢想辦法變為外資..
這齣戲玩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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