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羽總展現魄力 台灣體育界該學習
2012/08/01
【特約作家jabbar】
剛剛看到最新報導,國際羽總對4組在奧運女子羽球雙打打「策略性放水球」的選手判定失格的消息,在按「讚」之餘,也不免感慨萬分,因為,打這種球的不只是羽球,也不只在奧運,人家有,台灣也不少,國際羽總這回下了殺手,其他的體育管理單位呢?台灣的各協會呢?
「策略性放水球」並不是奧運獨有,也不是羽球獨有,當然,也不是每種運動都有,它有它形成的條件。
既稱為「策略性」,指的就是放水的結果對自己是好的,這跟一般拿錢故意輸掉比賽的狀況不同。
它大略有兩種狀況,第一種是一支具有鶴立雞群實力的隊伍,在打個人賽時,為了儘可能搶到能搶的獎牌,而以策略性地在分組中輸掉某場不影響晉級的比賽,讓他(或她、他們)在下一輪時不會碰到自己人形成自相殘殺的狀況,他們不是怕別隊的選手,而是為了趕盡殺絕、吃乾抹淨而決定用的策略,例如,桌球的中國隊就有這樣的條件,也曾幹過不少這樣的事,在大大小小的比賽,分組第一不重要,囊括獎牌才是目標,所以分組預賽中看到中國隊球員輸球,都要先思索一下,是真輸嗎?
如果不幸自己球員要碰到一起呢?那就要事先開會決定這場比賽要誰放水給誰,並通知球員,奉命行事的球員未來必有好處,抗命者就沒有好下場。
還記得陳靜嗎?這位曾效力台灣的中國奧運金牌選手,在1987年世界桌球錦標賽女單8強賽在贏了第一局後,被領導拉到一旁指示,放水輸給隊友何智麗(現在已歸化日本,叫小山智麗)。
為什麼要這樣?因為同時在打8賽的還有中國的管建華,她的對手是北韓李粉姬,中國教練團認為,如果管建華贏不了李粉姬,那由何智麗晉級去面對她較有勝算,這個決策是事前就作了,但教練團忘了通知陳靜,比賽中才想起來,而臨時通知,陳靜也奉命執行。
陳、何這場比賽先打完,管建華後來也贏了李粉姬,中國教練團指示何智麗放水給管建華贏,結果,管建華一心以為何智麗會放水,心不在焉地打球,等到發現何智麗根本不想讓時,已來不及了,這也導致次年奧運中國隊封殺何智麗,拉陳靜入隊並拿到金牌的結果。
五十步別笑百步,台灣也很盛行策略性放水球,除了奪牌考慮外,更重要的是升學保送資格。
以台灣桌球來說,由於比賽成績關係了選手升學保送的資格,所以,一些桌壇常勝軍常要在無關緊要(比賽不是那麼重要)的關鍵狀況(勝即可獲升學保送資格)下奉命輸給實力比自己差的隊友(當然,他一定是還沒有拚到升學保送資格者),因為這些常勝軍自己早就有一大堆可取得這個資格的成績,不希罕這場比賽。
對台灣桌球教練來說,能不能幫球員拿到升學保送資格,是延攬球員時的重要籌碼,很多球員打球的目的是升學,而不是奪牌,很多家長願意付教練費讓孩子打球,著眼的也是這個,事實上不只桌球,很多運動都有。
台灣棒球也有,通常是在分組預賽時,為了策略性不讓同組另一支強隊出線,而故意放水輸給另一支不那麼強的球隊,這也是策略性放水。
在球員放水時,這些運動的裁判不知道嗎?協會不知道嗎?以桌球為例,媒體不知道多少次揭發球員打放水球(因為,他們放水球實在打得過於拙劣,就像這次奧運羽球女雙一樣,明顯界外球還接回來,發球故意發不進,回球故意回出界),但未見協會有任何像國際羽總一樣魄力的行動。
拿錢放水是觸法,涉及詐欺,但策略性放水呢?因此拿到升學保送資格、因此取得不應取得的國手資格,不也是拿到好處嗎?國際羽總能,咱們的協會呢?
【2012/8/1 聯合新聞網】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