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將拆 黑心商仍賣屋

婦花4千萬受騙 建商判5月

2013年08月29日

新第來亨建設集團董事長許清芳被判五月徒刑。資料照片

【張欽╱台北報導】北市蔡姓女子十一年前花四千一百萬元,買下正第建設「師大新邸」一樓新屋,事後發現廚房、臥室與浴室都是外推違建,將遭拆除,憤而提告建商老闆許清芳等人,歷經十年纏訟蔡女先獲賠五千多萬元,台北地院日前再認定,建商隱瞞違建事實,依詐欺罪判許五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三萬五千元。


 

蔡女(左圖,張良一攝)批建商以實景照當廣告,豈料竟是夾層(右圖箭頭處)、陽台外推的違建。翻攝畫面

蔡女昨氣憤地說:「十年來精神、金錢損失不在話下,歷經多次不起訴、再議,才是最大折磨。」蔡女還說:「法院判建商賠償五千多萬元後,建商遲不給錢,還要求我們還屋、付房租,前年建商轉售該屋竟賣到七千萬元,太惡劣了。」建商許清芳的律師說:「已賠償蔡女屋款及利息,法院還判刑,一定會上訴。」



 

建商將陽台外推設計成臥室,一旦遭拆後臥室面積將大幅縮水。蔡女提供

廣告不實多次挨罰

六十歲的許清芳是新第來亨建設集團董事長,旗下包括正第、展望等多家建設公司,但多數公司均曾因售屋廣告不實,被公平會裁罰十餘次,許也曾因隱瞞消費者銷售夾層屋,被依詐欺罪起訴,九年前還被消基會列為消費糾紛企業黑名單。
這起賣屋糾紛發生在二○○二年四月,蔡女與丈夫得知正第建設在北市羅斯福路推出「師大新邸」建案,標榜「一樓雙庭院大戶超大享受」,到現場看屋,經正第總經理陳遠明、銷售員吳靜瑜說明後,花四千一百萬元買下權狀四十坪、可使用八十坪的一樓房屋。
未料蔡女夫婦入住後,隔年六月就發現住家旁被台北市府張貼違建拆除公告,限許清芳六月三十日前自行拆除,否則強制拆除,兩人才知廚房、臥室與浴室都是違建。


卸責銷售員有說明

蔡女指控,「師大新邸」二○○一年完工取得執照後,許清芳等人未依法變更執照內容,就擅自外推圍牆把前陽台部分變更為玄關,後陽台併入廚房、臥室,上方還施作夾層當臥室、和室,電梯機房則改建成浴室及餐廳,其中廚房、臥室被拆除後,合計僅剩五點五坪,蔡女憤而提告。
許清芳、陳遠明辯稱,沒有欺瞞也未參與銷售,許還指有要求銷售員要說明二次施工、陽台外推,吳靜瑜則辯稱,她事先不知有違建通知。

「以履約保證買賣」

法官認為,正第確曾收到違建拆除通知,還向市議員吳碧珠陳情協助緩拆,可見許等人刻意隱瞞房屋將遭強制拆除的重大訊息,依詐欺罪判許五月徒刑,陳、吳各四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住商總經理室專案主任徐佳馨表示,向建商買成屋可要求五天以上的審閱期,並詳閱不動產說明書,了解房屋有無違建,且可調閱謄本了解抵押貸款情形。徐提醒「最好以履約保證方式買賣,避免有糾紛時討不回錢。」

許清芳小檔案與爭議

◎年齡:60歲
◎學歷:台北工專化工科畢業(已改制為臺北科技大學)
◎家庭:已婚,育有2女、父親為老牌企業萬有紙業前董座許老有
◎經歷:
.1981年自創新第營造工程起家,後輾轉成立新第來亨建設集團
.1984年獲「青年創業楷模」獎
◎爭議事件:
.先後以今第、正第、展望、達立、居大與真晶建設名義推新建案,因廣告不實遭裁罰十餘次
.2004年消基會公布消費糾紛企業黑名單,旗下正第、展望建設上榜
.2006年以廣告不實手法,違法銷售夾層屋,遭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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