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震撼彈 馬:將推動兩岸簽和平協議

  • 2011-10-18
  • 中國時報
  • 【李明賢/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右)17日主持「黃金十年」記者會,會後起身向蕭萬長副總統(左)握手致意。(王遠茂攝)

 ▲馬英九總統(右)17日主持「黃金十年」記者會,會後起身向蕭萬長副總統(左)握手致意。(王遠茂攝)

     選前三個月,馬英九總統昨天丟出重大兩岸議題。馬英九表示,只要符合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三原則,政府未來十年將審酌推動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並循序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

馬英九解釋,兩岸「先經後政」就是不排除未來與大陸政治對話,但不代表未來幾年要急著去談,「當時機與條件成熟後,才會踏出這一步」。

     馬英九昨天是在主持「黃金十年、國家願景」記者會時,拋出這顆政壇震撼彈,知情人士透露,馬事前與國安幕僚、陸委會高層研商多時,絕非臨時出招。

     有關兩岸簽署和平協議、政治談判,馬英九先前公開講法都是「沒有時間表」,昨天主持「黃金十年、國家願景」卻拋出明確時程,馬解釋,黃金十年以十年為期來規畫,「可能性當然不會排除」。馬也說,前副總統連戰在二○○五年與大陸領導人達成和平願景,國民黨也把簽署和平協議放入政綱。

     不過,馬表示,政府過去三年推動兩岸直航、陸客來台等,兩岸互動維持「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經過這幾年運作,政府也在思考是否要簽署和平協議。

     記者會現場,有媒體質疑是否國共以政黨身分簽署和平協議,馬英九解釋,兩岸是否要簽和平協議,這是可以討論的公共政策;兩岸簽署協議,就是要促成兩岸永續和平發展。

     馬認為,國內有人認為,兩岸情況很好,不必簽署和平協議也不會打仗;未來如何整合內部意見,政府絕不會為簽而簽,一定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前提下,會做好萬全準備。

     媒體也問及是否連任後立即推動簽署和平協議,馬解釋,政府不會預設時間表,不是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或第四年去簽,要看國家需要、民意支持與國會監督,例如ECFA簽了要送國會審議,這些條件都要具備才行。

     此外,馬英九昨也提到,未來將放寬陸資來台幅度,包括檢討兩岸金融業務規範,使台灣金融服務業更具競爭力,其餘包括陸生來台、兩岸文化交流也都是重點項目。

     至於兩岸互設辦事機構,馬解釋,這會使得雙方在處理兩岸事務上,更能夠得心應手;不過,對於辦事機構是否隸屬經合會,國安幕僚低調不多談。

     馬強調,他會持續發揚自由、民主、人權與法治的台灣核心價值;不論是兩岸當局互動或是人民互動,希望這些核心價值能逐漸變成雙方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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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曾三度提和平協議

  • 2011-10-18
  • 旺報
  • 【記者徐尚禮/綜合報導】

     中共最高領導人胡錦濤近年多次提到兩岸和平發展及和平協議。

整理如下:

2005年4月29日,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的連戰和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北京會談(連胡會),雙方發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其中包括「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2007年10月分,胡錦濤在中國共產黨第17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政治報告說,「我們鄭重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

     這是胡錦濤第一次在中共黨代會政治報告呼籲兩岸簽署和平協議。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提出對台工作六點主張(胡六點)。他說,「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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