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層違建沒告知 建商涉詐欺

 

【聯合報 /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2.06.03 02.32am

蔡姓女子十一年前花四千一百萬元買屋,後來發現廚房及臥室部分是外推的違建;她訴請返還價款勝訴後,台北地檢署也認定建商隱瞞訊息,依詐欺罪嫌起訴新第來亨建築集團董事長許清芳、正第建設總經理陳遠明、房屋銷售員吳靜瑜、許清芳妻舅席燕俊等四人。

檢方調查,蔡姓女子房屋的權狀四十坪,使用八十坪,正第建設將其房子的廚房及臥室陽台外推,增加市內面積銷售,若依建管單位要求而拆除違建,不但廚房連冰箱都擺不下,臥室也無法放衣櫥、書桌。

蔡姓女子當年花四千一百萬元買台北市「師大新邸」建案的房子,目前漲到一戶七千萬元;蔡女民事獲賠四千一百萬元購屋款及一千八百萬元利息,她歸還房屋,並依建商要求支付十年房租兩百萬元。

檢方起訴指出,二○○○年間正第建設在台北市大安區興建「師大新邸」,隔年竣工。蔡姓女子當時看到建商宣傳單「一樓雙庭院大戶、超大享受」,找陳遠明、吳靜瑜陪同看屋。

吳靜瑜等人明知該建案廚房與後陽台外推,有強制拆除的危機,卻在簽約時隱瞞事實,讓蔡女付錢買房。交屋後,蔡女不但發現是夾層屋,還接到拆除違建通知,在二○○四年控告建商詐欺。

檢方指出,許清芳為規避購屋糾紛,事前將建案過戶到妻舅席燕俊名下,認定席是詐欺幫助犯。

新第來亨建築集團旗下擁有正第、達立、展望等建設公司,二○○一至二○○六年間規劃新第來亨系列建案銷售,部分設計建物夾層因屬非法,被台北市政府認定是違章建築。

【2012/06/03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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