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小學教師 將強制評鑑

2012/10/11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列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教師法將有重大變革!行政院上午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全國18萬多名高中職及中小學教師,必須接受全面強制評鑑,若教師一直沒有通過評鑑,將會面臨被解聘或不續聘。教育部已將教師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教育部長蔣偉寧日前公開強調教師教學是12年國教成功關鍵,教師評鑑確定入法,目的是讓好教師獲得肯定,產生良性互動,不是用來淘汰老師。他並說,只要修法通過,就會啟動教師評鑑,絕不會母法過了,還要拖很多年都不動。

教評會 學者專家參與

配合高中職以下教師必須強制接受評鑑,教師法修正教評會組成。教評會決定教師的初聘、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不適任教師,依現行法規,教評會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多數學校約有三分之二教評會委員由教師擔任。草案則引進與教育相關的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來共同審斷不適任教師的去留。

教師權益 可依勞資法處理

草案也增定,當教師認為行政措施損及權益,除可提出申訴外,也可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申請救濟,並增加處理期限、追究逾時處理的責任,以免申訴被延宕。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成同樣也引進社會公政人士、法律學者、教育學者等專家。

草案也增定除教師會代表外,校長團體、家長團體也可與教育部共同研商,教師法授權各項法規命令的訂定。

學生在校 老師就要在校

草案並增訂,高中職以下教師在校服務時間,不得於團體協約中約定,也就是學生在校、老師就要在校,該條文日前引發部分教師團體不滿,但上午仍獲行政院會通過。此外,對於教師的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請假等權利義務事項,已有強制或禁止規定,也不得在團體協約中協定。

全文網址: 高中小學教師 將強制評鑑 - 關心師資教育 - 文教要聞 - udn校園博覽會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17773#ixzz28zNx9N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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