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圓圓(1624—1681),原姓邢名沅,字畹芬,幼從養母陳氏,故改姓陳,江蘇武進人。圓圓初為田畹歌妓,後為吳三桂之妾。李自成破京師,擄圓圓,吳三桂沖冠一怒為紅顏,遂引清軍入關,攻破李自成,圓圓複歸三桂。後吳三桂為滇王,圓圓隨往。晚年為女道士,改名寂靜,字玉庵。

  不得不提的情事

  這位美人的名字,雖然在民間口熟能詳,可在正史上還有待考證。《明史》寫作“沅”,字畹芬。《庭聞錄》則明確記載:“陳姬,名沅,字圓圓。”據說她本姓邢,只因母親早逝, 幼從養母陳氏,故改姓陳。

  後來大概是家裏太窮的緣故,圓圓流落至蘇州,“賣身為妓”。因為有傾城之色,更具天籟之音,所以時人盛讚她“聲甲天下之聲,色甲天下之色”。按鈕琇《觚剩》的說法,她“每一登場,花明雪豔,獨出冠時,觀者魂斷”。與她曾有一段萍水之緣的冒辟疆,也說她“擅梨園之勝”,並在《影梅庵憶悟》裏回憶道:“其人淡而韻,盈盈冉冉,衣椒繭時,背顧湘裙,真如孤鸞之在煙霧”,而聽了陳圓圓“咿呀啁哳之調”,簡直要“欲仙欲死”。

  關於冒辟疆和陳圓圓,還有一段不得不提的情事。從某種程度上講,陳圓圓後來被皇親擄去,與他還有些扯不清的關係。當初,陳圓圓對這位明末四公子之一的冒襄(字辟疆)可謂情有獨鐘。初次見面後,就“牽衣訂再晤”,期望冒公子偕她遊玩,或看光福梅花,或觀虎丫叢桂,一副情竇初開的嬌癡樣,真是可愛得緊。只是冒辟疆有“省覲”的大事,“不敢遲留”,方才作罷。後冒辟疆再訪陳圓圓,卻聽說“已為竇霍豪家掠去,聞之慘然”。本以為“佳人難再得”,誰料卻是一場虛驚。可能是陳圓圓得到好心人通報,所以被搶去的是一個假的陳圓圓。於是在朋友的引薦下,冒襄複見陳圓圓。大概這個時候,陳圓圓已經預感到危險將至,所以第二天一早,便淡妝登舟拜詣冒母,隨後卒然以終身相托:“餘此身脫樊籠,欲擇人事之。終身可托者,無出君右。”冒辟疆大概一時回不過神來,只好尷尬回絕道:“兩過子,皆路梗中無聊閒步耳。子言突至,餘甚訝。”當時冒辟疆正苦惱如何處理老父親的禍事,因不想連累陳圓圓,所以“堅謝”。失望的陳圓圓只好約定等他處理完老父親的事後再細細商定。

  崇禎〸五年(1642年)春,處理完家事的冒辟疆再過蘇州,準備踐約謝答陳圓圓。不料〸天前,陳圓圓已被皇戚田弘遇的門客強行買去。當然,這一次是真的。雖然陳圓圓身為蘇州城的“超級巨星”,有數量眾多的FANS,曾被搶了回來,可人家是皇親國戚,又是用“大言挾詐”,又是“不惜數千金為賄”,所以陳圓圓終被田弘遇強行“採購”,作為“大禮”送至京城。冒辟疆在《影梅庵憶悟》中對於此事件的回憶是相當坦然的。這本書是他為紀念亡妻董小宛而寫的,所以文中提及陳圓圓,多以“禮”待之,間或夾雜點“你有情,我無意”的公子哥的得意來。便是陳圓圓被皇親擄去,他也只是“悵惘無極”,並且從心理和道義上,他也以為“急嚴親患難,負一女子無憾也”。既然如此,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田弘遇為什麼要搶她?

  田弘遇如此霸道,全是沾他女兒的光。由於這位田貴妃 “能書,最機警”,很受崇禎的寵愛,身為國舅爺的田弘遇自然身價百倍,官至右都督。據張岱《石匱書後集》的記載,他仰仗女兒得寵,“竊弄威權”,京城裏沒有一個人敢得罪他,氣焰非常囂張。

  然而,建立在美色恩寵基礎上的權勢,總是不牢固的。孫承澤的《思陵典禮記》記錄了這樣一件事:當時的大太監曹化淳從南方掠來不少美女,供崇禎玩樂。崇禎被女色迷住,竟“累月未與(田)妃相見”。看著女兒失寵,田弘遇心裏自然也不好受,危機感與日俱增。這位讓他“一步登天”的寶貝閨女是養女,如今寶貝不靈光了,那就不妨換一個。

  因此皇家大盜田弘遇打著皇帝的旗號,趁南海進香的機會,攜帶千人,在沿途所經之地非搶即奪,一是劫財,二是劫色。只要聽說有點姿色,不論娼妓還是良婦,或暴力行搶,或高價賄買,定要到手方才甘休。地方官吏懼其勢力,誰也“不敢詰問”。田弘遇這樣做,便是期望尋找另一個可以取悅崇禎的“寶貝”,以此來鞏固自己的權力與地位。陳圓圓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被田弘遇看中的。可令田弘遇鬱悶的是,當他興沖沖地把陳圓圓進獻給崇禎時,大明朝已是大廈將傾之際,焦頭爛額的崇禎早已沒有精力和心情顧及美色了,田弘遇如意算盤因此落空。更令田弘遇坐立不安的是,田貴妃也于崇禎〸五年(1642年)病逝,這使得田弘遇備受打擊。沮喪之際,田弘遇只好先把陳圓圓領回自己府第,將其收為養女,好好供養,尋找“交易”的良機。

動盪之秋,要保住權力和財富,自然是擁有兵權最重要。此時,他看中了年輕有為、擁有重兵又深受器重的吳三桂,便有心與之交結。崇禎〸六年(1643年)夏,三桂進京見皇上,田弘遇趁機請邀至府上“觀家樂”,以博取其歡心。

  酒宴上,陳圓圓且歌且舞,其舞姿,體態輕盈,飄飄欲飛;其歌聲,音質清麗,恰似夜鶯啼鳴。三桂看得“神移心蕩”,對於傾城之色的圓圓更是讚不絕口。田弘遇一看激起了吳將軍的興致,便不失時機授意陳圓圓親自為其斟酒。酒過三巡,兩人眉來眼去,已經你濃情、我有意了。老謀深算的田弘遇乘機將圓圓慷慨相贈。大喜過望的三桂也不想白要,從崇禎所賞銀兩中拿出千金付給了田弘遇。吳三桂滿意了,陳圓圓也應該不會反對,畢竟託付一位英武的大將軍,遠比一個糟老頭子強得多。而田弘遇在得到“寇至,首先保護君家無恙”的承諾後,也應該滿意了。因為他以陳圓圓為誘餌,終於釣到了一隻能夠看守門戶的狼。

  吳三桂沖冠一怒真是為她嗎?

  吳三桂背負“重色輕國”的千古駡名,全拜他同時代的詩人吳梅村所賜。吳梅村在《圓圓曲》中寫道:“慟哭六軍俱縞素,沖冠一怒為紅顏。”另有“不為君親來故國,卻因女子下雄關”的詩句,都是諷刺吳三桂只為紅顏,竟將大好河山送於清廷之手。據李克敬《儒林瑣記》所載,當初吳三桂讀了這幾句,很不舒服,便偷偷派人“貽三千金請改其語”,詩人卻驕傲地拒絕了。

  對於這件事,《明史》的說法是“聞愛姬陳沅被劉宗敏掠去,憤甚”,《清史稿》說“聞其妾陳為自成將劉宗敏掠去,怒”。《庭聞錄》的描述更為生動,說是在將山海關交付給李自成後,在前往北京途中,吳三桂得知父親吳襄被捕、家產被抄,起初反應還不大,可當得知愛妾陳圓圓被劉宗敏掠走後,氣得咬牙切齒,恨恨說道:“大丈夫不能保一女子,何面見人耶!”立馬回過頭來攻打山海關。

  由此看來,說吳三桂“沖冠一怒為紅顏”一點也不為過。

  對此,有人稱其為實錄,並盛讚詩人為“詩史之董狐”。但也有人以為《圓圓曲》是文藝作品,不是史筆。並推想是因為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民憤甚巨,才想尋出一個陳圓圓,用以鄙薄他“為君親報仇”的冠冕堂皇的口號。後來又因為吳三桂成為“貳臣”、“叛賊”,所以二三百年後的史官,無論治《明史》或《清史稿》,也就別有用心地采信傳說,“如是我聞”了。

  那麼,吳三桂到底為何要引清兵入關?對此,我們不妨從歷史的細節作合理的推斷。這就要從吳三桂複雜的性格說起。

  首先,他“英略獨擅”,是明朝一員有勇有謀的虎將,勤于讀書習武,“終日無惰容”,而且善於治兵,20歲榮升為遊擊將軍,27歲時就被任命為甯遠團練總兵。《明史》記載,他所率領的部隊“膽勇倍奮,士氣益鼓”,“凡三戰,松山、杏山皆捷”。特別是他當總兵後,“忠可炙日,每逢大敵,身先士卒,絞殺虜級獨多”。明人看重“求忠臣于孝子之門”,而吳三桂要算忠孝的傑出典範。他曾率數〸家騎,冒死殺入數萬清軍的包圍圈中去拯救父親,可謂孝子;後在錦州城下,親舅舅祖大壽來信招降,他用戰鬥來回應,可謂忠臣。

  然而,他的性格極其矛盾,轉瞬又會“沖冠一怒”,棄全家生命於不顧。他雖然神勇無比,可在事關明清命運的松山決戰中,一向“敢戰”的他卻突然全身而退。而在京城告急、崇禎下旨命他“勤王”時,從他駐守的寧遠(今天遼寧興城)到山海關僅120公里距離,本應晝夜兼程趕赴,可他“遷延不急行”,整整走了八天。這中間他有沒有別的考慮,那就不得而知了。

  以這樣的速度“勤王”,看來吳三桂並不是很把崇禎的死活放在心上,而是一直在盤衡利害。李自成佔領北京後,隨即“令諸將各發書招三桂”,並在三月底攜帶四萬兩白銀前往山海關,賞賜已經14個月沒有軍餉的吳部,後再次派人“攜帶萬兩白銀和黃金千兩給吳三桂,併發書封侯”,同時令吳三桂父親吳襄寫信招降吳三桂。再三盤算後,吳三桂終於決定“報使于自成,卷甲入朝”。可就在把山海關交付李自成的人馬後,在回京的路上聽說自己的女人被劉宗敏掠去,不禁怒髮衝冠,憤然引兵反擊“自成所遣守關將”,徹底與李自成決裂。也就是為爭這口氣,他向清朝乞兵。當然,他肯定不會說是為了一個女人,而是以“亡國孤臣”的名義,懇請清朝出兵助他復仇。

  坦率地講,當初吳三桂並非誠意降清,只是想借力復仇罷了。所以多爾袞欲封他為藩王時,他則在回信中對是否“來歸”並沒任何明確表示,只是含糊應對。《諛聞續筆》裏也記載吳三桂請求多爾袞“毋傷百姓,毋犯陵寢。訪東宮(明太子)及二王所在,立之南京,黃河為界,通南北好”。後吳三桂起兵反清,在討清檄文中還指責多爾袞“逆天背盟,乘我內虛,雄居燕都,竊我先朝神器”。清廷對此不敢正面回答,這就說明吳三桂當年與清朝的盟約並非子虛烏有。

  然而,李自成在山海關之戰被吳三桂擊敗後,竟殺了吳全家40餘口,徹底打破了吳三桂的幻想,也將吳三桂逼上了道義的絕境。在他看來,國仇(明朝的滅亡)家恨(全家被殺)全應歸罪於流寇李自成。於是,他終於棄民族利益於不顧,死心塌地投降了清朝,在征戰殺戮中一泄心中的憤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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