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標售 建商可投標

2011/06/13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昨(12)日指出,研議中的「容積銀行」制度,將允許標售所得用作交通建設經費,不只地主可以出價投標,建商也可投標。不過,依照變更後的都市計畫,標得容積只能用在都委會指定區域。

明年度交通建設預算告急,經建會急於推動容積銀行制度,即允許重大交通建設周邊土地可有條件申請突破現有容積。這是經建會首度鬆口同意建商可以標購容積。容積需求目前最殷切的地方首推台北市和新北市,可以標購容積對於計畫未來在台北市和新北市推案的建商,或者擁有大批土地的地主是個好消息。

黃萬翔說,容積銀行操作不必修任何法,只須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即可。有人認為需要修民法將容積變成一種物權,才能標售買賣,但容積現在就可移轉買賣,並沒有障礙。「如果地方理念相同,增額容積制度馬上就可以規畫運作。」

他指出,「增額容積也就是都市計畫變更後成長的容積,也可以稱之為容積成長或容積變更。」這增加的容積該增加在那裏也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同時決定,都委會會劃定容積可以成長區域,例如捷運沿線。 針對增額容積釋出採標售,黃萬翔說,由於增額容積會落在那些區塊已經決定了,所以,標售給誰就不太需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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