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小工程 區長盼市府鬆手 縣市合併後 小型工程以「開口契約」方式發包 效率不彰 怨聲四起 區長希望高市府適度下放權責

  • 2011-06-20
  • 中國時報
  • 【鄭緯武/高雄報導】

高雄縣市合併後,區公所無自主財源,一切得仰賴市府,與地方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道路、路燈維修等小型工程,常拖延時日,甚至承包商不願承包,民怨四起,區長希望市府適度下放權責,滿足地方需求,消弭民怨。

     某區長指出,過去高縣鄉鎮市公所有自主財源,每年都能預估道路、路燈維修等小型工程大約需要花費多少經費,編列預算支應,工程款迅速到位,發包施工非常快速。

     另外,過去公所能夠將緊鄰的幾個里小型工程彙整一起發包,便於承包商施工,免除東奔西跑之苦,也降低不必要的工程成本,因此,承包商競相投標爭取。

     但縣市合併後,這些小型工程經費都在市府手上,工程單位做不了才委託區公所辦理,公所必須先呈報要施作的工程,經市府核定後,才會撥給經費,導致工程拖延時日,地方民眾不懂,都將矛頭指向公所。

     更讓區公所有苦難言的是,市府委辦小型工程,是以「開口契約」方式發包,也就是只要有工程,承包商立即要施作,尤其是透過市府「一九九九」服務專線交辦的工程,更加十萬火急,即使只有一件,也要立即施作。

     區長說,「開口契約」或「一九九九」交辦工程,分散在不同區里,有的施工地點相距很遠,承包商東奔西跑施工耗時且成本增加,因此,不肯投標承包,沒有「開口廠商」,小型工程就無法施作。

     區長認為,市府應該適度下放權責給區公所,由區公所預估編列小型工程預算,符合地方需求,也消弭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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