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型路車禍多 婦捐地拉直卻挨罰

【聯合報╱記者林麗如/桃園縣報導】

2012.06.04 02:49 am

 

 

婦人(小圖)雇工填土,想「拉直」危險彎路路段,反遭開單處罰。
記者林麗如/翻攝

平鎮市婦人劉葉竹春因為住家附近農路呈S型車禍不斷,捐地作公益,在自家農地上填土把道路截彎取直,遭檢舉違反都市計畫法,被罰六萬元。她喊冤「沒想到捐地開路反被罰。」

七十三歲的劉葉竹春「捐地」建路的農地,位在中壢、平鎮市交界雙福路二八九巷旁,面積有六千坪,為兩百五十名劉姓宗親共同持有。她是持有人之一,持有面積約七十坪,但她開挖修路面積約一百坪。

劉婦表示,填土前,曾向多名親友接觸,表示這塊宗親共有地,價值不高且繼承子孫多難以分割,她願意買下部分土地連同她的持分捐出開路,當時大家都說樂觀其成,沒想到會被檢舉。

她說,雙福路二八九巷寬不到四米,經過劉家共有土地時,呈現「大S」彎道,會車時常因雜草比人高,看不到對向來車,經常發生車禍,她向平鎮市公所反映許久,希望把路截彎取直,公所都說沒辦法。

「每次車禍事故,我就想起十八年前車禍去世的兒子。」劉婦說,她天天出入,三不五時就看到路上有祭亡魂的紙錢,即使沒有死亡,受傷的也不少,當事人只能自認倒楣。

五月二日一早,劉婦雇工直接在劉家農地上翻土開挖,把二八九巷「大S」拉直,沒想到整地到中午,她和工人都被帶去派出所作筆錄;兩星期後,就收到農業局「違反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罰款六萬元。

「我只使用自己的那一份做公益,為何不行?」劉婦說,雖是宗親持分地,她仍可分到七十坪,足夠用於拓建道路,因為共有地無法分割,只好先做再說,沒想到路未開成,就被處罰,「真是沒天理。」

平鎮市雙連里長劉邦悌表示,雙福路二八九巷確實常發生小車禍,改善路況難度比較高,公所已同意先裝設路燈,先改善照明,減少車禍率。

市公所工務課表示,不是不開路,劉家土地多達二百五十人共有,在私有地上開路,必須有二百五十名所有人蓋章同意,「公所找不到人,真的沒辦法。」

農業局說,農業用地開挖很敏感,劉婦未申請就整地,視為非農業用途才會被罰,若有異議,可在十天內申訴舉證。

【2012/06/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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