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文書 宜蘭前副縣長起訴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2011.05.12 02:56 am
宜蘭縣體操館工程被指將雨天施工的日報表,改為「因雨停工」,減少總結算的逾期天數,以減免包商的逾期罰鍰,檢察官昨天偵結,將當時兼任施工查核小組召集人的宜蘭縣前副縣長陳忠茂等8人依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真是天大的冤枉!」陳忠茂昨天說,查核小組是任務編組,主要查核公共工程的品質、勞安,雨天計不計入工期?根本不需要他決行,怎會跟他有關呢?
起訴書指出,民國91年間,縣府獲體委會補助5000萬元興建體操館,縣府編列2050萬元配合,設計規劃完成後,92年招標流標,後減項發包,共338日曆天,工程款6487萬1471元。
施工期間因鋼材漲、遲延訂料及施作、管理等諸多因素,到93年4月初,工程進度嚴重落34%,依合約規定,逾期每日應以工程款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承包商乃委民代向縣府說項,陳忠茂與相關人員協調,為避免工程生變,另需重新招標及浪費公帑,決議在等候工程建材而延誤的工期,只要遇下雨,不論工程有無施工,以天候因素不計工期,減少承包商違約逾期日數。
相關人員明知違法,卻做不實的更改,全案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2011/05/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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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如果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的指示下..
致使工程契約條件改變..
查核小組有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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