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獵養放生鳥 都是共犯
【聯合報╱記者徐養齡/新竹縣報導】
2011.05.12 02:56 am
新竹縣有業者公然在街上販賣「放生鳥」,吸引善心人士購買。
記者徐養齡/攝影
新竹縣竹東鎮近來出現一台標明賣「放生鳥」的貨車,販售各式鳥類、小動物,近百隻八哥鳥、喜鵲、斑鳩,小動物在豔陽下被關在狹小籠內,有人看鳥兒可憐,一口氣買了一大籠再放生,保育團體感嘆:「好心,但還是破壞生態。」
昨天中午新竹地區豔陽高照,這輛小貨車籠內的數十隻鳥兒,頂著烈日曝曬,裡頭一小杯水早被喝光,一旁卅多隻台灣龜和巴西烏龜則被裝在乾燥的收納箱中,一隻疊著一隻,模樣悽慘,記者向綽號「阿昌」的業者詢問,他說:「我賣放生鳥是做善心事業。」
阿昌得意的說,「我生意做得很大,除了觀賞用的小雞、昆蟲等,還賣做功德用的放生鳥」,售價每隻一百五十元至千元,個人或宗教團體辦法會都會向他買,一次就買幾百隻,「一次放生幾百隻,比較壯觀嘛!」
不久,果然有名開著名車的中年婦女找阿昌買了卅隻八哥鳥,她表示,她信奉的道場定期舉辦「放生法會」,信徒們會買鳥、魚、烏龜到溪邊、森林裡放生,有時也會買麻雀,但八哥鳥體型較大,模樣可愛,「放生時比較有面子。」
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統計,台灣每天平均有兩次以上的放生活動,每年至少七百五十次;放生者、獵捕者、繁殖者及販賣業者形成「互利共生」的營利結構。
「沒賣保育類動物,警方無法取締」。新竹縣竹東警分局偵查隊長林文生指出,業者若無販賣保育類動物,警方也無法受理,至多依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取締業者路邊設攤。
新竹縣府農業處森林暨自然保育科長傅琦媺表示,民眾買放生鳥野放前,不了解鳥兒適合什麼環境,亂放的結果,不適應環境,鳥兒還是活不下去;民眾可向縣市政府農業處檢舉賣鳥業者,或就近聯絡鄉鎮公所農業課,由主管機關取締。
【2011/05/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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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水人間:
這是變態的善心..
早失去原先放生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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