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標成客廳 建商廣告商雙雙受罰

  • 2011-09-27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何庭歡】

    行政院公平會今天(27號)表示,「國雄建設」位於新竹的建案,在未經申請核准的情形下,在廣告上把法定停車位的部分,非法標示為「客廳」,足以引導購屋人有錯誤的聯想,以為停車位的空間可以規劃作為客廳使用,讓消費者未來可能面臨房產被拆除的巨大風險,因此公平會決定對建商與廣告商開罰。

    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說:『法定停車位,如果未經核准,就變更使用,這個擅自變更使用的建築物有可能遭到權責單位處以罰鍰、停水停電、封閉、恢復原狀,甚至查報拆除,所以其實風險很大,尤其對購屋人來說風險非常大。』

    公平會指出,由於這個廣告是由「一研九鼎」負責執行,因此建商被處四十萬元罰鍰,廣告商也被罰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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