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密素食觀 索達吉堪布 著

無數劫中為眾生,布施身肉無量次,

三界怙主釋迦礡A恭敬頂禮祈加持。

諸佛悲集觀世音,祈請垂念濁世眾,

彷彿地獄現人間,砍割慘叫震寰宇。

開篇首先以誠敬心頂禮、祈禱釋迦牟尼佛與觀世音菩薩。

放眼當今世界,人們一定會悲哀地發現,曾經以為必然會到來的和平與繁榮並未如願以償地降臨人間,相反,太多太多的苦難與悲劇正在全球各地輪番上演:大大小小的局部戰爭在世人眼前彌漫起永遠不散的硝煙;此起彼伏的瘟疫、饑饉橫掃東西南北的廣袤大地;與我們相依為命的動物圈與整個大自然正被我們自己以血腥屠戮、野蠻破壞的方式一點點蠶食、消耗殆盡……在無數種令人頓感人類生存境遇之可悲、可歎的殘缺之處中,殺生食肉這一人性的陋習在當前尤為突顯。人們在不知不覺、習以為常的肉食習慣打磨下,漸漸將本具的道德良心、人倫規範拋置腦後,在以文雅的格調、撲鼻的調料、飲食文化的招牌、營養的需要等藉口包裹起一堆堆眾生血肉的同時,也將人性的慈悲、光明徹底扭曲、覆藏起來。

若從實說來,人類面臨的許多生存問題以及道德困境,其實都與殺害眾生、飲血啖肉這一生活習俗密切相關。如能戒殺茹素、廣植善根,一個理想的互相關愛、相濡以沫的生存環境也許就此可以達成;一種理想的人文環境、道德語境也許同樣可以出現在我們身邊。作為實現這種目標的努力之一,本文即主要依據藏傳佛教的有關教義,再結合現代醫學、營養學、倫理學等學科的發展實際與理論基礎,同時也參照吃素與吃肉在傳統價值領域內的衝突歷史,在這些內容的基礎上,簡略宣說食肉之過患與素食之功德,以期大眾能意識到清淨飲食對人類社會所可能及應當具有的積極、重要意義。

(擷錄部分內容供參)

下面即真實展開正文之宣說

  • 當前,有許多自詡為密宗權威的人士,以極其輕率的口吻向公眾宣揚道:“修密法者是可以食肉的。”又或者說:“密宗並不遮止肉食。”受其影響,多有眾人,甚至包括一些儘管習密多年但仍不解藏密真義的三寶弟子,也想當然地認為修習密法完全不用戒葷茹素。流風所及,某些對佛陀教典及大德論藏聞所未聞、或僅僅觸其皮毛而未能探得堂奧的上師,兼以不重視因果且私懷個人目的,竟也公開對其弟子“開示”說:食肉無甚過失,藏傳佛教徒完全可以方便享用葷食,無需忌口。另有些名相上的所謂高僧大德,在開法會時也以血肉供養與會者……

  • 既然師父都已如此開許,身為凡夫的眾多貪心未除的弟子當然就更是欣欣然恪遵師命了。於是,在你知我知、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配合下,個體口腹之欲的滿足被賦予了合法的外衣,以至於一些原本已茹素多年的漢地出家眾乃至居士,也在其“上師”“慈悲方便”之誘導下,重開殺戒、戒素茹葷起來。

  • 究實而論,如果吃肉無有絲毫過患的話,慈悲心無可等倫的佛陀一定會在經典及教言中廣泛號召佛教徒放開肚皮、盡情享用眾生血肉;如果密宗提倡肉食的話,這種“食肉無過論”也應廣泛見於密續及各大密宗祖師的論典。但考諸佛經及續部典籍,卻很難找到符合上述條件的文字。故而我們說,不負責任地隨意贊同、隨喜、提倡、開許自他食肉,都是與佛教教義背道而馳的行為;如果再打出密宗這塊招牌,並以密法的名義大肆毀壞信眾的善根與善行,此種作為就更為正信佛弟子所不齒。

  • 其實在《大悲觀音出輪迴根續》中早就闡明了密宗以及一切大乘法門對這一問題的原則立場,此續中云:“若食肉,則生嗔心,且種下惡因;若飲血,則致愚癡,且種下惡緣。啖一口肉之過失,大於飲酒之過;如若自己親自殺生,且飲一口血,則其過患大於百年食別眾所殺眾生肉之過失。此說為何?因緣所生故。所謂鮮血如親眼目睹,三界眾生亦生恐怖;如見人舐血,一切三有眾生盡皆昏厥。飲血食肉,實乃造孽之唯一主因。

  • 若從細微處衡量,一人如若只飲酒而未造作其他惡業,其人命終後即轉生餓鬼道;若非但飲酒且造作其他惡業,命終後則墮於燒熱地獄中。食非自己親手所殺眾生之肉者,命終後將於一劫中沈陷地獄;若食親手所殺眾生之肉,或食唆使別眾所殺之眾生肉,命終後即於十萬劫中轉生地獄。若飲別眾所殺眾生之血,以緣起顯現之力,僅飲對境一口血,亦將於一劫中轉生不聞三寶名稱之地;若一生飲血不輟,必將於無數劫中長陷輪迴;若飲自己死亡之眾生血漿,其人來生將轉生旁生道七遭;若飲自己所殺眾生之血,其人命終後必墮鐵水燃燒之地;非惟飲自己所殺眾生之血,亦食自己所殺、與己身軀無別之眾生骨肉,此人命終後即於一劫中沈陷鐵水沸騰之地。若生吞生飲眾生血肉,其人七世後必墮鐵水灌口之地;如烹調後熟食,則於十世後轉生鐵水灌口之地。如是啖食眾生血肉,實可毀壞三界所有眾生。

  • 若血肉屢次轉手,則轉手愈勤,食肉者之過失愈少。如若其間已倒手一百次,則最後之食者將於一百世後身墮惡趣;如若僅過手十次,則最後之食者即於十世後墮入地獄。餘者以此理推知。

  • 食被殺眾生之肉,其過失大於食自己死亡之眾生肉;親手殺害一眾生,其過失大於別眾殺害一百眾生;唆使他人殺害一眾生,其過失大於自己親手殺死十眾生。

啖飲血肉可令三毒增上,依憑此類食物可引生五種煩惱

  • 不過,若環顧我們的生存實際,大家一定會無奈地發現,每逢佳節慶典時,都有大量的眾生成為了某些人快樂、幸福的殉葬品,這些人總要把自己的所謂利益建立在別眾的受苦受難甚至是犧牲上。不管是婚宴,還是喪葬,抑或朋友聚會、知己相逢,餐桌上總要橫陳大量的動物屍體。這到底是人類的喜筵,還是動物們的葬禮?坦率地說,飯桌上一切被殺的亡靈,總有一天會向那些舉起屠刀、筷子的劊子手、食客,發出索命的吶喊;殺生的罪業,將毫釐不爽地落在每一個參與者的頭上!短暫的酒足飯飽、瞬間的假相愉悅過後,不虛的因果會讓這些曾經的饕餮之徒們哭著、喊著面對各自的因緣果報!

  • 就像《正念經》中說的那樣:“大地獄眾生感受熾熱之劇苦,此乃惡有惡報之定則現前。彼於數十萬年中感受如怨敵猛烈相煎般之惡果,毫無利益、價值可言,徒能忍受肢體燒焦之痛。即便萬幸從地獄中逃脫,當其慌不擇路,四處尋覓救怙主、皈依處及避難所時,適逢遠方有狗群正歡喜踴躍、血口大張朝己處奔來。隨其騰挪跌宕,一路尚發出金剛般堅硬、刺耳、令人驚恐萬分之叫聲。狗群漸逼漸近,從地獄剛脫身之眾生目睹之後,即欲掉頭逃跑。奈何狗群蜂擁而上,頃刻就將其撲倒在地,並從後背開始啃齧、撕扯起來。從外至裏、從骨肉至筋絡,一一啃光咬淨,芥子許血肉亦未存留。眾狗即如是將此人軀體支分點滴不剩、狼吞無遺,其間耗時甚長。何以致此?此乃前生大開肉筵、殺害眾生之果報現前所致。”

  • 《指鬘經》又云:“文殊菩薩請問曰:‘諸佛乃為精藏而不食肉否?’佛陀告言:‘如是,文殊。無始劫來,眾生於無始無終之輪迴中漂泊不定,其間,無有眾生未曾作過自己之生身母親,亦無有未曾成為自己之姊妹者。即今之淪落為狗之眾生,往昔亦曾作過自己之生父。世事流轉,大體如是,恰如舞者之變幻歌舞。既如此,則自身身肉應與他眾肉身無有二致,故諸如來禁絕食肉。’”

  • 不僅《指鬘經》中如是論述,大量的佛教經典以及佛教教義都明確指出,一切眾生都曾作過自己的父母,他們在過去世時對我們所盡的父母之責,與現世的爹娘相比,實無任何差別。因此說,作為兒女,如果吃眾生肉就等於在吃父母肉,儘管這些眾生是過去世的父母,但不論過去還是現在,乃至將來,父母永遠都是兒女恭敬孝養的對境,吃他們的肉實在是對人類道德禁忌的極大踐踏,也完全違反了人世間的所有良心軌則,更不用說此種作為簡直就與佛法教義徹底抵觸。一切信奉佛陀教言的佛教徒,怎能對之視而不見、置若罔聞?

  • 有些人可能會替自己的吃肉行為辯解說,參禪打坐、閉關苦行、修習密法時,不吃肉營養會跟不上,身體一旦垮下來,修行何能增上?其實,不管是藏密祖師還是禪宗大德,在指導其門下弟子實修時,都不主張、讚歎弟子食肉,相反,他們倒是一致認為食肉會對參禪實修帶來很多障礙與違緣。

  • 比如寧瑪巴一代宗師布瑪莫紮就曾在其所著的《修無念意論》中這樣說道:“瑜伽士應於一切時處遮止魚類等肉食。飯食需與行者相應,且適度。”藏地公認的觀音化身無著論師也說過:“無始劫來,無數眾生都曾作過自己之父母親朋,如今,即便此等眾生各依自身業力自然死亡,此種景象也堪悲憫。若身為智者,反而為謀口腹之欲不惜殺生食肉,如此行事實不應理。”大菩薩菩提薩埵曾親自作過授記,後由藏人從印度迎請到藏土,且廣弘佛法於雪域的大論師蓮花戒,在《修習次第論》中亦如是闡述道:“瑜伽士何時何地都應廢棄肉食,其飯量應與行者相應,唯以適度為準。”

  • 不僅佛教徒應大力提倡素食,就連婆羅門以及苦行者也應該遵循這一日常生活習俗,因為真理原本就該超越一切種族及宗教界限,它理當普及到所有信仰真理者的心間。恰如著名論師蔣陽哲巴所說:“不管身為阿闍黎、在家居士抑或婆羅門、苦行者,只要飲酒食肉,則死後必墮餓鬼道。因之父母不能給予子女酒肉,亦不能放任子女食肉醉酒。在其尚處於幼兒時期時,即應供給牛奶、酥油等無肉食品,務必令其養成素食習慣。”

  • 如今,多有眾人以小乘佛法開許修行者食三淨肉為理由,理直氣壯地為自己的吃肉行為辯護,他們尚口口聲聲地引經據典說,釋迦牟尼佛在律藏中也未曾全面禁肉。有關戒律中對吃肉問題的開遮,下文還要專題論述,這裏只稍作闡釋,為公眾日後能全面理解、了達釋尊說法之究竟密意略為鋪墊一番。

  • 其實佛陀在《涅槃經》等經典中早就明示過,小乘教義對所謂三淨肉的開許根本就屬於方便說法,實為不了義之權宜之計。大乘行者理當徹底禁肉,如此方堪稱為行菩薩道者。在本經及其他一些了義經典中,世尊尚對當初開許食用三淨肉的情況作了詳細說明。解釋《楞伽經》的大智者加納班匝對此問題有說明道:“釋迦牟尼佛從初轉四諦法輪開始,一直到為持明者轉密宗法輪之間,其間所宣說的別解脫戒、大乘菩薩戒以及密乘戒律,其境界就像階梯一樣次第上升。為不失毀上法,大乘戒律全面遮止了聲聞乘戒條中曾經開許過的食用三淨肉等規定。雖說個別經典中未曾遮止食用十種自然死亡之眾生血肉,但此類開許僅限於方便攝受羅剎等兇惡眾生之用,或為直接、間接利益眾生而已。嚴格說來,何時何地都應禁絕食用一切眾生血肉。”

  • 但是,很多對來生一無所知惟知希求今世身體健康的現代人,仍固執地認為吃肉有益健康,有益延年益壽,因此他們始終拒絕戒葷茹素。更重要的是,吃肉對大多數肉食者而言已不僅僅意味著填飽肚皮、增強體力,在很大程度上,吃肉已成為了他們的一種味覺享受與人生樂事,甚至上升為一種生活慣性與習俗。在這種前提下,讓他們斷然戒肉當然會有一定困難,因多生累劫的串習不可能一下子就輕易擺脫掉。

  • 但這絕不應該成為貪戀肉食的原因、理由!客觀、公正地說一句,戒肉所帶來的暫時“痛苦”與“不便”,根本就不似患了絕症般的痛苦;而且這眼前的所謂“痛苦”,正是為了減輕乃至消除殺生食肉所必然帶來的來生劇苦!何況我們身邊的許多素食者已經為我們做出了榜樣,漢地的佛教徒基本上各個吃素,儘管他們信佛前也曾吃葷多年,但憑著對上師三寶的堅定信心,依教奉行、力斷葷腥以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大半生,他們不僅堅決斷掉了對肉食的貪戀,以至看到飯桌上的油腥就噁心、犯吐;更可貴的是,眾生平等、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情懷,也在日復一日的素食生涯中被漸漸催生了出來。而且他們的身體力行還徹底打破了肉食者的顛倒胡言,食素才真正是長命百歲的正因!靠著血腥屠戮得來的飯食,無論如何也不會成為身體的營養素。

  • 誠如嘎當派著名的堅信王子所言:“諸羅剎諦聽:若殺生食肉,必得短命之果報,來生且多墮惡趣。不惟如此,未來還將感得互相殘殺之報應,自己身肉亦會為他眾所食,此乃因果不錯亂之顯現。”;“諸羅剎諦聽:依靠惡友毀壞自己之人甚多。眾生皆作過自己父母,若食其肉飲其血,死後必墮地獄。”

  • 對出家人或在家居士來說,清淨的蔬菜等素食不僅可令自己健康長壽,更可使他人對佛法、對佛教徒生出好感,因教人食素無疑是佛教清淨世道人心的努力方向之一。特別是那些生活在物欲橫流的大城市中的芸芸眾生,看到佛教徒的清淨飲食,自然就會生出嚮往、敬慕之意。如果某些上師及其弟子,以禪定需要、閉關使然等似是而非的理由,在大庭廣眾、眾目睽睽之下公然廢棄食素的優良傳統,把自己的飲食習慣淪落到一般饕餮之徒的檔次、水平上,這只能使那些原先還對佛法抱有一絲好感、好奇的人士,迅速退失信心。此時,即使這些食肉者擁有眾多功德善行,普通凡夫也不願對其再作更進一步的瞭解、認識。

  • 古往今來的眾多事例都印證了上述觀點的正確,發生在藏地的一些公案也概莫能外。雪域的很多在家人在見到出家人不吃葷腥後,都對其生起了強烈信心,並發願希望此傳統也能在自己的居住地弘揚開來。

  • 嘎當派的兩位上師香頓、香秋桑波就是這方面的表率,他們以自身的實際行動演繹了佛教的慈悲本懷。

香頓與香秋桑波某次曾結伴前往丹吉地方,途中偶遇了一群販賣茶葉的商人。兩人便向眾商人化緣乞食,一位來自康巴地方的茶商就向兩位上師供上了一截已經風乾的動物下半身乾肉。誰料香秋桑波一見竟立刻感慨萬千地議論道:“哎呀!這是我們母親的下半身啊!看來已經放了很長時間了。作兒子的,誰敢放肆、無恥到連母親的肉都要下肚的地步呢?我們出家人如果再吃這塊肉,那就與豺狼、惡狗無有兩樣了。”言畢,香秋桑波即開始念起“嗡!更嘎呢更嘎呢”等咒語,同時滿臉呈現不悅之色。

康巴茶商頓時大驚失色,向香秋桑波頂過禮後,他收拾起乾肉,急急忙忙落荒而逃。香頓目睹了整個過程後就笑著對香秋桑波說:“你從小就擁有深具信心之父母的關愛,一直未曾目睹過城中人的惡行;加上很早就在大善知識前出家求道,後來又精進不懈地觀心修心,故現在能拒食母親身肉,此種品行實乃罕見稀有。而像我一般的年長者,已閱盡人間滄桑,什麼樣的人情世故能躲得過我們的眼目啊?……”

正感歎時,另一個康巴老年人又圍了上來,他恭敬地詢問兩位上師道:“你們二位出家人是哪個教派的?”香頓回答說:“我們是嘎當派的出家人。”那位康巴老人聽罷即由衷地讚歎道:“嘎當派的上師確實是值得信賴的皈依處,但願康區將來也能有一所屬於嘎當派的寺廟!”如其所願,據說康區後來果真就出現了嘎當派的廟宇。不僅如此,不吃肉的風習也日漸在藏地風行起來。

所以我們說,身為出家人,一定要想方設法維護、保持住別人的善根與信心。在家人,特別是城市裏的在家人,他們的信心本來就很脆弱。如果出家眾,尤其是上師,行為再不檢點,連吃肉這一陋習都無法克服,那麼那些人好不容易才生發出的一點點對佛法的信心苗芽,很有可能在一瞬間就被摧毀殆盡。而戒律中早有明確規定:使在家人不生邪見是出家者最重要的職責、任務。既如此,那些雖經思前想後、輾轉反側之鬥爭過程,但仍下不了決心一生禁肉之流,不如捧著自己的肉碗,躲在一處陽光照不見的陰暗角落,自顧自偷偷吃肉算了,免得稠人廣眾之中吃肉既引生別人的邪見,又毀壞別人的善根!

  • 雖說在佛陀制定的戒律中,並未特意規定出家人不得食一切肉,但我們必須清楚,所謂戒條乃是就普遍狀況大體歸納而言,實際上,戒律中未遮止的地方尚有很多很多。如果身為出家人,反而想方設法地鑽戒律的空子,想盡一切辦法為自己的貪心尋找遮羞布,甚至不惜斷章取義般地歪曲戒條,此種出家眾恐怕難當續佛慧命的重任吧!

  • 對大乘佛法稍有瞭解之人想必都清楚,佛陀在大量的顯密經典中都嚴格遮止了一切方式的肉食。以之比照當前的社會現實,我們會發現,儘管目前活躍在各大城市中的很多大法王、大活佛、大瑜伽士、大喇嘛、大堪布們,乃至一些尚不為人所知的小紮巴們,紛紛以各種方式,甚至包括大規模放生的方式在弘法利生,但如果他們本人尚不能戒肉斷葷的話,那麼他們所可能起到的表率及號召作用,無疑將大打折扣。

  • 漢地的很多佛弟子,原本已食素多年,但在接觸了個別來自藏地的上師後,他們竟相繼開葷起來。用這些人自己的話來說,就是上師先吃過肉,自己馬上就可以跟進了。這種現象當前已十分普遍,其實這完全是師徒錯解佛教教義所致。弟子如果破戒、犯戒,上師加持一下,弟子的戒律就可得以清淨;或上師加持後,弟子就可以被開許觸犯、違越佛陀所制戒條,這種規定即便查遍律藏,也了無覓處。若非如是,則殺生等惡行,只要上師“加持”片刻,弟子即可以為所欲為、放膽去做,這樣一來,整個佛教的尊嚴與生命又將從何得以體現?

  • 有些弟子在看到上師吃了第一口肉以後,自己便按捺不住,急急忙忙也把筷子伸向肉碗。他們的頭腦似乎很簡單,自以為上師的一切行為都是自己可以不加選擇、隨意仿效的對境。嚴格說來,如果上師是一位大成就者的話,他吃肉可使被吃的眾生得到超度;而那些亦步亦趨的弟子們,修行既達不到上師的境界,食肉的果報便只有自己承當了。

  • 也許有人會說,不是不想吃素,只是吃素面臨的實際困難太大了。對此可以回答說,即使吃素有可能碰到天大的困難,也一定要咬牙硬挺過去,因為沒有什麼東西能與眾生的生命一較輕重,故而在拯救眾生生命的過程中,一切所謂的犧牲都是值得的,克服困難的一切舉動也都是天經地義的。

  • 我就認識這麼一位政府官員,她已吃素很多年了,每逢大小宴會,桌上擺的基本上都是葷菜。除了正餐前的幾道開胃小菜,諸如榨菜之類的鹹菜以外,她幾乎沒什麼東西可以下肚。但她卻沒有絲毫怨言,反而對那些一再勸酒勸菜的人們說:“醫生說我不能吃肉,否則會吐血,搞不好還有生命危險!那樣豈不掃了大家的興?”我認識的這位女士就這樣以方便語堅持吃素了多年,此種行為風範確實值得我們大家效仿。

  • 若與漢地相比,印度、不丹、藏地等一些地方,在吃素這方面歷來做的都比較差,特別是在藏地的某些地區,僧人吃肉的現象依然比較普遍。這種狀況的形成是歷史習慣、地域特徵、氣候特點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是我相信,不論造成吃肉這一習俗之流行的原因有多麼複雜,通情達理之藏人大多不會把吃肉當成是本民族可以自傲於世人的一項光榮傳統。印度的阿茲拉當年在入藏後也曾目睹過部分藏人食肉的場面,他對此議論道:“雪域的修行人整體來看,無論在行為等哪方面都堪稱優秀。不過遺憾的是,個別地方仍有修行者食用肉食,這一點不能不說是一處瑕疵。”

  • 我們必須清楚一個事實,即不論是出家人還是在家居士,食肉的果報都非常慘烈。著名上師蔣陽嘉措就曾說過:“萬法皆依緣起性而產生。食肉者、殺生者均因緣起力聚集、現前,故最終現出食肉、殺生之果。依靠此種緣起,殺生、食肉之異熟果報決定成熟,惟大小有別爾。此說從何而來?嘎當諸上師皆云:‘食肉者亦有殺生之同分罪過,因大小乘均遮止故。’故云修行者理應斷除食肉之行為。”

  • 如今的藏地個別地區,一些出家人,包括某些原先在漢地出家、後又來到藏地的漢族出家眾,當他們以前身為在家人時,曾染有吃牛腸、香腸等動物腸子的習慣,出家後積習難除,竟還要求家人給自己繼續郵寄、捎帶此類肉製品。真是該寄的經書法本想不起來讓人寄,不該寄的這些不清淨的食物倒源源不斷地令人寄來。殊不知食用動物腸子等食物,過失很大,《宣說因果經》中對此問題闡釋道:“食狗、豬等腸,來生墮於糞便盈滿之地獄;食魚、捕魚,來生墮於寶劍林立之地獄。”是故信奉因果者,理當對此理審慎思維、再三權衡,務必力求早日清淨前世今生之種種垢染。

  • 如今的很多僧人,出門時大多帶有種種洗臉用具,藉以洗淨肉身污穢,這在顯密戒律中都是開許並提倡的。不過對修行者而言,最重要的應該是清除心相續中的染汙。阿底峽尊者就曾說過:“需淨除內在之五毒垢染,以及外在之不淨污穢,亦需淨除懈怠、平庸等垢染;平日尚需淨除食肉飲酒、啖嘗蔥蒜之垢穢。”

  • 佛經中就有這麼一個公案,可以讓我們對飲酒食肉的過患有所認識:燃燈佛時,在一名為支恰的城市中,一對長相莊嚴的夫妻卻生下一個相貌其醜無比的兒子:此子眼睛血紅,獠牙凸出,從很小時候起就喜歡將小蟲等物撕扯成一段段後生吞進肚。待其長大成人後,又酷愛打獵、捕魚,每次圍獵時都要盡其所能、將捕獵範圍內之眾生殺光盡淨。不僅嗜殺如是,其人尚嗜酒如命。後因心臟病突發猝然離世,死後便直墮地獄。所墮地獄中有眾多猛獸爭相啖食其肉,而獄卒亦以燃燒、沸騰之鐵水澆灌其口。此人此時方痛苦不堪地承認道:“以前我食別眾身肉,現在輪到猛獸反過來吃我的肉;都因我生前血肉不斷,故現在才遭別眾啃食。當初大開殺戒時,只覺食肉爽快無比,肉香溢口;及至如今感果方知,食肉之報實在慘痛猛烈。又因我生前素貪杯中物,故現在感得令人恐怖顫慄之獄卒時時以鐵水灌口。皆因當初隨意殘害生靈,故現今招致別眾隨心所欲地加害於我。飲酒時只覺痛快淋漓、酒香四溢,感果時方曉因果不虛、其報酷烈。”此人從地獄中暫得解脫後,又趨於餓鬼道中感受苦報。

  • 正因為殺生食肉會感致如此嚴重的惡果,故當我們下定決心戒除葷腥後,其間不論遇到多麼大的違緣,甚至遭遇病痛折磨時,也要把吃素這一決定堅決貫徹、執行下去。作為欲界眾生,眼見新鮮血肉紛呈面前,自覺或不自覺地,其貪心就會被引發出來。此時,我們應多多觀想血肉的本來面目,多多思維食肉所可能導致的來生果報,總之,應想盡一切辦法遮止自己的食肉貪念,萬不可為貪一口之利,就將多生累劫的命運、福報棄置腦後。即就是在生病時,而且醫生也已說過,必須食用某些動物器官或骨肉以促進病體康復,我們還是不能輕率地向眾生舉起屠刀。世上的藥有萬萬千,為何一定要把別的眾生的軀體、生命拿來為我們人類充當健康的犧牲品?

佛經中還有這麼一則公案,也許可為上述觀點提供最好的注腳

  • 嘎達亞那尊者生病時,醫生也建議他食用一些動物血肉。但尊者卻斬釘截鐵地回絕說:“食用眾生血肉有違我佛戒律,我死也不會破戒開葷。”

  • 另有達隆噶舉的創始人、達隆紮西巴(1124-1210),身為藏傳佛教的一代高僧,也力主斷肉食素。這位大成就者曾依止過多位大德,當其三十九歲時,終在布多瓦住過的地方建起了如今的達隆寺。當他臨近圓寂時,有人建議在他所喝的湯中加入一點兒牛油,達隆紮西巴知道後就斷然拒絕道:“我一生都未曾沾過葷腥,現在已近命終,吃葷又有何用?!”他就這樣以決絕的素食態度走完了自己清淨的一生。

  • 在藏地,這樣的大成就者還有很多,比如阿底峽尊者以及直貢噶舉的創始人覺巴仁波切,在舉行薈供時都是以糖、蜂蜜來代替肉類供品,以牛奶、酸奶替代薈供所需之酒。阿闍黎譯師得知後不禁由衷讚歎道:“密宗中原本確有在薈供中使用酒肉的習俗,但有些人卻往往在薈供過後自行食用這些供品。為滿足自己的貪心,他們在壇城上擺放酒肉,舉行過相關儀式後,即以酒已被加持過為由,將之倒入很多容器中分享。結果多有人眾飲用後沈迷、陶醉,甚至發瘋,此種不明佛理之現象在眾多地區都曾出現過。”

  • 若仔細推究一下,我們會發現,密宗中從未開許過以貪心行薈供的做法;而且密宗還認定這種行為有很大過失。對密宗一無所知之人,根本不懂密宗的有關戒律,倒是無師自通地創造出以血肉供養、完後自己又方便享用血肉供品這一規則!除了愚癡與貪婪,恐怕再也找不出此種行為背後的第二點原因了。

  • 吾等大師釋迦牟尼佛不僅相續潔淨無穢,為利益眾生,因地時他尚將自身血肉筋骨、頭目腦髓無數次布施過。儘管我們這些後學者口口聲聲說自己是佛陀的追隨者,但在實際行動中,非但不利益眾生,反而還要享用眾生血肉,這不是典型的心口不一、言行分裂嗎?難道這也是佛陀親口教給我們的修行準則?

  • 真希望我們都能牢記阿彌陀佛的化身、仲頓巴大師所說的這句話:“本應以自身血肉行無貪布施,若反食父母血肉,此種修行人何處可尋?!生生世世都將償還命債,到時何人能無後悔之意?”怕只怕到時悔之晚矣!

  • 有些修行人之所以不放棄肉食,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原因,即他們認為吃素只是顯宗獨有的要求與習俗,密宗並不講究、看重吃素與否。不僅如此,他們還錯誤地以為,修學密法必須吃肉,否則根本無法獲得究竟成就。目前來看,這些觀點可謂流傳甚廣,影響面極大,因此需對之仔細觀察、探究一番。

  • 在各大密續中,從未見過吃肉可使密法修煉者獲致成功這一說法。相反,眾多的密宗修法儀軌中都強調說,行者若食肉,則很難獲致成就。從下面這則基本上每個藏人都耳熟能詳的故事中,想來明眼人一定會得出有關吃肉是修行成功的保障、還是修行道路上的最大違緣這一問題的答案。

  • 藏地有兩位修行人分別苦修馬頭金剛、金剛亥母的本尊修法,經過長年苦練、即將獲得最後之成功時,他們一不小心竟吞食了馬肉、豬肉,這下功虧一簣,兩人眼看就要到手的成就最終徹底泡了湯。

  • 就一般狀況來說,藏傳佛教的所有教派,在修習生起次第及圓滿次第時,大都會將時輪金剛當作普遍修法。此時輪金剛法門實為釋迦牟尼佛臨近涅槃時,在根基相應之弟子前親口宣說的密續法要。而《時輪金剛無垢光釋》中說的明明白白:“密乘瑜伽士理應了知,世尊並未開許肉食,因血肉需賴殺害眾生而得。若無人食肉,則無人會損害眾生以供肉食;無有食肉者,何來無辜被害者?無有食肉者,殺生之屠夫又何以應世?只因食肉者眾,故殺生者方有糊口之可能。”

  • 藏傳佛教歷史上最著名的一生成就者米拉日巴尊者也曾說過:“殺害無辜眾生僅為自己能享用其血肉;又貪愛飲酒,只為杯中物能引人沈迷、陶醉,凡此種種皆已具足墮落復活地獄之緣起。雖眼根齊備,奈何卻直墮惡趣深淵,諸人天眾生因此不能不引以為戒:即便一根刺扎入身中,其疼痛也不堪忍受;殺害眾生而食其肉,被殺者之苦痛又何堪言表?來生墮入復活地獄後,必將感受難以忍受之痛苦渾身烈焰熊熊,其景象實乃慘不忍睹。”

  • 正因為因果真實不虛,故已發了菩提心者,不論漢藏,都應該將食肉的過患銘記於心。《學集論》中的這段文字,實在值得每位修行人認真體味、斟酌再三:“應以合理、適宜之藥物養護身體,不得隨意食用魚肉等肉食,因《楞伽經》等經典數數遮止故。身為具悲心之菩薩,理應禁絕一切肉食。”從培養、護持慈悲心的角度出發,宗喀巴大師的上首心子克珠傑在其所著的《三戒論》中也這樣論述道:“發菩提心者一般不應食肉,無論在家、出家之菩薩,均應斷除葷食。故大乘比丘、沙彌及國王、大臣、長官,以及在家女眾,應一律禁絕肉食。”

  • 透過這些大成就者的語言文字,我們可以看出,如果自己原本就是一名凡夫,食用眾生血肉後根本無法將之變為甘露,或使所食眾生得到超度,那就別盲目追隨一些聖者超凡脫俗的行為,因為因果自負,殺生食肉的果報決不會因了你跟著別人行事就將你輕易放過。所以,觀察自己的心相續才是最重要的,而密續及密宗各大祖師對吃肉問題的闡述,才是衡量自己相續的唯一準繩,也是決定自己行為方式的唯一指導思想。

  • 其實,藏地的很多高僧大德都在其論典及實際行動中提倡並身體力行素食這一做法,只不過因雪域地處青藏高原,由於交通不便、氣候惡劣等因素的影響,高原外的人們大多半是想像、半是想當然地以為,所有生活於這片土地上的喇嘛各個均以肉食維持生命。這實實在在是一種誤解!只要翻開藏民族、藏傳佛教的歷史一查,相信人們馬上就會從中看到一大批恪守素食原則的歷代修行者。再對照當前藏區修行人的實際飲食狀況,你會立刻發現更多的素食者。修持藏密之人,原本就對大乘佛法推崇備至,精研經論的他們又怎麼可能忽略掉大乘教義對斷肉問題的闡述?每一個依教奉行的真正藏密行者,又怎麼可能不把佛陀對這一問題的教言落實在自己的實際修為中?不過藏地的食素乃是基於自覺自願的原則,並不似漢地那般由於梁武帝的規定而成為一種出家人必須遵守的規則。

  • 還有人認為,不管漢傳還是藏傳佛教,律藏中都有允食肉食的開許,比如律藏中就提到過五正食的說法,即允許出家眾食用飯、麥豆飯、淨肉、麵和餅等五種食物;亦有人認為,若不許食肉的話,這和提婆達多制定的十種非食豈不淪為一談?再者說來,既然功德光等大律師都在相關律藏論典中開許過一定範圍、程度、條件下的吃肉行為,為何還要在這裏喋喋不休地大談什麼禁絕食肉呢?而且對密宗行人而言,尚有不應捨棄五肉、五甘露之說,這樣看來,單純要求素食就有些與佛教律藏的精神相違背了。

  • 若只從佛典的表面文字入手,的確會發現很多所謂的互相矛盾之處;其實這都是佛陀為使不同根基的眾生盡皆趨入佛道而採取的方便說法。不這樣理解的話,別說吃肉、吃素問題永遠不可能搞清楚,任何一個稍微複雜點兒的問題,都不可能在佛經中得到明確、究竟的答案。

  • 讓我們先來分析分析戒律中對吃肉之開遮問題的闡述:

有些大德認為小乘出家人是可以食用三淨肉的,因針對小乘根基之修行人的戒律中並未對之進行遮止的緣故;而修學菩薩乘的大乘行者則當斷絕一切葷腥,因大乘經典中嚴厲禁止飲血食肉之故。另有人認為佛陀對聲聞乘行者開許食用三淨肉也屬權宜方便之暫時規定,後來便對其進行了遮止。故而不僅菩薩道修行人應食素,聲聞乘者也不能吃葷……

面對上述種種觀點,我們認為,一般而言,完整、究竟地解釋佛經密意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再三衡量、全面觀察且融通顯密。儘管在小乘自宗奉為圭臬的《毗奈耶經》中有“諸比丘,我開許食三淨肉”這樣的言詞,而且縱觀小乘經典也難見不許比丘吃三淨肉的硬性條文;何況在功德光、釋迦光等大律師的相關論典中也確實找不到禁絕三淨肉的論述,但以大乘觀點言之,特別是根據《楞伽經》、《大般涅槃經》等有代表性的了義經典來看,雖說小乘諸經中未曾明言,但大乘教義則堅定地認為,佛陀對聲聞乘的開許食用三淨肉之規定完全是暫時性的,其後便全方位進行了遮止。如《楞伽經》云:“大慧,我未開許任何人食眾生肉,過去如是,現在如是,將來亦如是。大慧,出家眾不得食肉。”又《大般涅槃經》亦云:“善男子,自此之後,我不開許聲聞乘行者食肉。”;“所謂三淨肉乃為方便眾生次第入道而言,自此之後,一切血肉均不得食。”

從這些佛經文字中我們可以看出,佛陀實際上已將原先曾對聲聞乘修行人開許過的可食三淨肉之規定完全遮止了。這一點正如《學集論》所云:“律藏中開許食三淨肉,此乃因密意所需而做之暫時規定。其後,則禁絕聲聞、緣覺食一切肉,此等戒律之學處乃如階梯一般層層深入。以往所言可食三淨肉等規則現應摒棄不顧,此後定須強調食肉必墮惡趣之說。”

由此可見,對一些甚深、複雜之問題,不應草率求解,應深入經律論三藏仔細權衡、取捨,從中找到開遮的界限並力求通達佛陀最究竟之意趣,此誠為貫通佛經密意之關鍵所在。

  • 接下來再看一看跟提婆達多有關的公案:當年他為了出佛金剛身之身血,並破壞和合僧,且超越、勝過釋迦牟尼佛所開創之傳統,就規定出家人不許吃肉。

但想來任何一個正信佛教徒都明白,提婆達多的禁止吃肉根本就不是大悲心的自然流露。對他來說,不吃肉雖是一種表面看來與發菩提心者相同的行為,但因發心的截然相反,他的這種行為實在是了無實義。由此看來,大乘教義之所以規定禁絕肉食,純粹是出於大悲心想直接或間接利益眾生的緣故,這才是佛陀所制戒律的究竟密意。

  • 至於密宗戒條中對五肉的規定,也僅適用於那些心相續中等淨無二之見解早已穩固、並已不再貪著肉食之人行持,這一點在榮素班智達的《誓言論述》中有詳細說明。若修行人達不到此種境界,則他不食用肉食亦不為過。

因此說,若想完整、正確地解釋佛經意義,必須擁有相當程度的智慧。故而那些認為學密乘者若不飲酒食肉即屬破密乘戒的觀點,完全是一派胡言,密宗任何一條戒律都未曾說過不吃肉就破了根本誓言。如只耽著於文字,勢必割裂密續上下文意;若博通顯密的話,自會明瞭戒律上的開遮之處實無任何自相矛盾的地方,顯現上的不同說法只是闡述問題的角度及化機不同而已。是故具有信心、且具一定智慧的修行人,應深入研究顯密教典,這一點是修行獲致最後成功的重要保障。

  • 當今時代有很多人,不僅對佛法完全無知,即便對一些所謂流傳甚廣的民間說法也缺乏相應的判斷、抉擇能力,當他們一味奉行這些根本無有絲毫道理的大眾口頭說辭時,有意無意之間就造下了來生必墮惡趣的惡因。比如很多人都認為產婦在坐月子時應該吃雞,不僅要吃,更要每天吃,還要吃烏骨雞,據說這樣對母子都有利益。如果稍懂佛法的話,就會發現這種說法純屬無稽之談,殺雞的果報會讓母子生生世世都深受其苦。若換一個角度,從醫學觀點出發,我們依然看不出此種做法對孕婦、產婦到底會帶來哪些利益。臺灣療養醫院營養部主任就曾說過:“在美國加州羅馬琳達省,幾乎一半人口都是吃素的;他們的孕婦、產婦經過醫院體檢,未發現任何營養不良的現象。……在本地,我們醫院也有許多素食家庭,其家的孕婦、產婦也都正常地產下健康的孩子。”有關吃肉對身體的不利影響,下文還要從營養學的角度進行專門論述,這裏只從佛教的角度出發,對此稍作闡釋。

文章來源:http://www.gc-dpkg.org.tw/new_page_1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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