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環評 7:1有條件通過

記者施鴻基、羅紹平、李蕙君、尤聰光、潘俊偉台東23日電

December 23, 2012 06:00 AM

反美麗灣人士旁聽環評會,會議才開始就質疑「程序違法」,甚至反美麗灣的學生乾脆站在椅子,凸顯主張,讓審查會才開始就因言語衝突而中斷。(記者李蕙君/攝影)

反美麗灣人士旁聽環評會,會議才開始就質疑「程序違法」,甚至反美麗灣的學生乾脆站在椅子,凸顯主張,讓審查會才開始就因言語衝突而中斷。(記者李蕙君/攝影)

支持美麗灣的民眾及議員,旁聽環評審查會,對於反美麗灣人士一再高喊「程序違法」中斷會議,十分氣憤,要求對方不要再擾亂審查會。(記者李蕙君/攝影)

支持美麗灣的民眾及議員,旁聽環評審查會,對於反美麗灣人士一再高喊「程序違法」中斷會議,十分氣憤,要求對方不要再擾亂審查會。(記者李蕙君/攝影)

爭議八年的台東縣美麗灣渡假村案,昨天第七次環評審查,在支持、反對者對峙叫陣及與警方衝突後,環評委員決議「有條件通過」;支持者歡呼「台東勝利!」反對者大怒高喊「台東之恥、違法環評!」環團失望之餘將持續抗爭、提撤銷環評訴訟。

這場環評審查會昨天下午在台東縣府大禮堂舉行,15名環評委員僅八人到場,除一人要求水土保持部分再補件送審,其他七人認為修正後資料已減低對生態環境的傷害,他們要求業者履行承諾並落實監督,同意「有條件通過」。

出席的八名委員包括台東縣環保局長黃明恩、建設處長許瑞貴、農業處長劉榮堂,以及屏科大許中立、逢甲大學吳俊哲、高雄科大周志儒、高雄空大廖秋榮、宜蘭大學張章堂等教授。

委員張章堂說,審查美麗灣環評「相當沈重」,支持、反對者都很激動,他希望大家理性討論;吳俊哲則認為,美麗灣放流水及汙泥標準還可以採用更嚴格標準;屏科大教授許中立提醒,應留意建物結構是否禁得起海浪沖擊。

在各方發表意見後,主席黃明恩以委員要開會為由,要求旁聽者退場,支持者先離去,但反對者拒絕退場,要求委員現場討論並發布結果。黃明恩決定到其他會議室討論。

委員閉室討論近40分鐘,主張「不急於通過,請業者重提補充說明與改善計畫,下次再審」及「有條件通過」各半,只有一人主張「程序違章,不應通過」;最後表決,七票支持「有條件通過」。

據透露,七名委員同意有條件通過主要是考量業者已斥資數千萬採購汙水處理系統,確保汙水零排放及沿海生態復育,並善盡回饋等,展現誠意與行動。

業者提出的四大承諾,包括汙水處理從標準二級提升到三級、杉原灣不會有機械式的水上活動、未來40多年縣民免門票進入杉原灣、及提供縣民至少130個就業機會。

台東縣府八年前以BOT案開發美麗灣渡假村,環保團體認破壞當地生態抗爭,今年1月、9月最高行政法院先後判決環評無效、停止開發。縣府6月2日重啟第六次環評,當日沒有結論,爭議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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